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接收二手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接收二手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新房的产权过户通常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交房时一般不存在纠葛,购房者只需细致检查,收集好各种凭证即可。而二手房交易由于原有房屋的产权文件、房屋内各项设备都存在于原权利人手中,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如果遇到某些房产中介公司不专业或不负责,往往会导致售后服务项目不到位,致使留下后患。
  
  在二手房交房前,提醒购房者特别留意以下十处易疏漏的环节:
  
  1、买方是否已到税务局开具全额房款发票;
  
  2、新产证上是否已黏贴完税贴花和权证印花税;
  
  3、买方的买卖合同上是否已黏贴合同印花税;
  
  4、房屋内的电话是否已前往电信公司办理更名手续;
  
  5、是否已前往煤气公司办理煤气更名手续;
  
  6、是否已前往物业公司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结清上家与物业公司的各种费用;
  
  7、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收据是否已及时交接;
  
  8、房屋内的各种设备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9、房屋的装修合同与装修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10、水、电、煤、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是否已结清。
  
  买卖双方应当选择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在交房时仔细检查,并注意上述细节。电话、煤气过户的手续和准备相应材料较为繁琐,买卖双方可以填写委托书,要求房产中介公司代办相关手续。
  
  11、双方约定的预留的家具家电是否齐全,屋况是否与合同中的约定相同,若有不同可以不接受或者在房屋交接中写明具体情况,并协商从尾款中扣除部分作为补偿。
  
  12、对方是否已迁出户口。
  
  二、接收房屋时产生纠纷怎么处理
  
  1、主体结构质量纠纷。
  
  主体结构主要是指地基、承重墙之类的对房屋起到支撑作用的构架,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会直接影响购房者的人身生命安全,因此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有两种,一是因主体结构质量没有通过检验造成不能交付,二是交付时或交付后购房者通过专业机构检测证明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一般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比较明显,大部分情况不能交付,所以这样的纠纷不多见而且责任承担非常明确。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质量纠纷。
  
  这种纠纷比较常见,而且法律对什么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没有明确的说明。一般实践中认为经过多次维修仍然不能修好的或者隔音差影响生活的以及空气环境质量不达标不能正常居住的,都可以算作这种问题。
  
  3、一般质量问题纠纷。
  
  这种质量问题可以说非常普遍,它属于可以修复并且不会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问题。例如屋顶有渗漏,外墙渗水或内墙裂缝,墙皮脱落等等。
  
  如果出现的是前两种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如果是最后一种,一般不能要求退房,但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负责维修。
  
  购房者不管是购买一手房还是购买二手房,都要重视对房屋的验收。尤其是二手房,由于某些二手房所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潜在性的,这就需要购房者谨慎查验,如果有必要,购房者不妨委托房产律师陪同收房验房,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以及在发生争执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
  
  


·一、无房产证房继承方式是什么?
      一、无房产证房继承方式是什么?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明确了是属于可以继承的房产后,通常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继承: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


·如何退房子定金
      购房交了定金,因卖方原因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订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


·天津买房首付的比例是多少?
      不少人在买房的时候,会选择进行贷款买房,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然后剩下的用贷款的方式进行购买。那么,您知道天津买房首付是多少吗?相关的房地产的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供您进行参考。 一、天津买房首付是多少? 10月1日起非津户籍首套房首付不低于40...


·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在离婚诉讼中能否分割 ?
      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在离婚诉讼中能否分割 ?一、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在离婚诉讼中能否分割 对于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按揭房屋,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进行财产分割,理论上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在付清全部房价款之前,对按揭房屋还未取得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就不宜对按...


·夫妻的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
      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时夫妻最关注的问题,而此时同样需要区分清楚属于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不同的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候的处理是不同的。那到底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2...


·共有产权房能买卖吗?
      共有产权房能买卖吗?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但需先满足条件才可进行买卖,一般来说,按照国家的规定:当共有产权房满5年后,才可上市买卖。所谓的共有产权房就是指政府与购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然后整个房子的使用权政府会暂时让与给自住的购房者。1、购买共有产权房不满5年的若是购买不满5...


·西安两限房申请条件
      西安两限房申请条件 1、一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 2、二限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 申请两限房时,请核对是否满足如下条件: 1、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带...


·房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房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一、房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1、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所处分的房产,必须是自己个人财产,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只能视为部分无效,对自己所依法享有的份额,才可以依...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因而有一些房屋就是不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因而有一些房屋就是不能进行出租的。对此,相关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