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购买二手房子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何购买二手房子
  第一步:选对中介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降低上当受骗的概率。房产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时间不长,因此整个行业良莠不齐,不过品牌中介公司已经开始关注社会信誉,开始自律。品牌中介公司违规的成本要大得多,所以会加强内部管理,督促员工提高服务质量,并保证购房者的安全。第二步:多方核实做好这项工作,可以大大降低上当受骗的风险。要仔细查证卖家的身份。要做到这一点,查看身份证还不够,需要向卖家所在的单位、房屋所在的小区物业、周围邻居查询卖家的身份。如果卖家提供的身份等信息与他的同事、物业以及周边邻居的说法能够得到相互印证,则基本能够确认卖家为房屋的实际拥有者,而如果存在很大出入,则应该多加留意。第三步:产权调查产权调查是买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过程,切莫忽略。不管是购房者本人,还是经验非常丰富的房产经纪人,都很难通过一纸房产证来判断代售房产与卖家之间的关系,因此要做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是严格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不要认为亲眼看到有房产证就放心了,还应注意审查房产证的真伪,看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名字与卖房人是否相同、公章是否有异样等;其二则一定要去交易中心再另行调查交易房屋的产权信息,除了核实权利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与卖家提供的信息是否相符之外,还要了解出售房屋是否有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二、买二手房能否签订阴阳合同
  签定“阴阳合同”大多数是为了避税,即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由双方签订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一份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这一份合同的是在于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的方式,欺骗登记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金的目的。阴阳合同的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因而是无效的,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阴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可以成为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但是这一做法却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希望对购房者有帮助。总之,购买二手房要清楚房屋是否产权清晰,房子有无按揭,房子是否有费用拖欠的问题,房子房龄多大能否办理二手房按揭等情况,另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房屋过户时间、价款总额等内容。签订合同时,购房者也可以请律师审查一下合同内容,避免出现纰漏。
  
  
  


·应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
      房屋租凭合同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基本都会实际签订租赁合同,这样不仅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能对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力。那您知道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一、北京市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如何书写?
      一、北京市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如何书写?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


·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否转让
      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否转让 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 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应有的流程: 1、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以给开发商致电查询); 2、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过户长时间; 3、协商违约责任; 4、如...


·离婚房产过户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离婚房产过户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离婚房产过户纠纷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不动产纠纷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


·房屋装修伤人由谁承担责任
      房屋装修伤人由谁承担责任 据民法总则有关条款规定的精神及实践经验,确定雇佣人是否承担转承赔偿责任,主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害人是雇佣人雇佣的; 2、在为雇佣人受雇期间工作时致人损害; 3、佣人主观上有过错。 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雇佣人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即符合上...


·购房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购房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


·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
      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的手续如何办理 ?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的手续如何办理 ?一、离婚房产赠与子女的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


·常见的租房纠纷都?
      常见的租房纠纷都有哪些 一、常见的租房纠纷都有哪些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 2、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


·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偿还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要处理。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财产分割,而其中争议最大的应该就是房产该分割的问题。但是,在夫妻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房产才可以进行分割,那到底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淮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淮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