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侵权纠纷怎么进行财产保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想要依靠于财产保全的一系列措施来保证自己该得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方的恶意转移而遭受到更大的损失的话,财产保全的这种事情是只有司法介入才是合理的。通常情况下涉及到申请财产保全的纠纷大多是属于侵犯到个人财产的,被侵犯者可能并不清楚,在我国侵权纠纷怎么进行财产保全?
  一、在我国侵权纠纷怎么进行财产保全?
  (一)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二)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三)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四)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怎么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除?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一)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三)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由此可见,财产保全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相关申请的,人民法院只要在确切的证据面前都会用一些强制性的措施保证财产不遭受损失,至于说法院财产保全的方法,其实就是包括查封,冻结银行卡,扣押等这些强制性的措施。在双方的纠纷解决完毕了以后,自然就会对财产保全的强制措施进行解除的。
  
  
  


·如何认定保全申请存在主观过错
      保全申请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要根据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考察其提起诉讼是否合理,或者结合申请保全的标的额、对象及方式等,考察其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适当。损害赔偿范围以被申请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较为适宜。保险公司通过向法院递交保单保函,表明在申请人因保全错误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


·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应多长时间办理
      一 ,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应多长时间办理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立即裁定进行保全,绝大多数的法院和法官都是这样做的。但在5日内保全也是合法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有哪些依据
      两个人或公司对博公堂,对一些法律案件进行诉讼审理。但一方害怕自己的财产受到侵害,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担保,一般人民法院根据提起人的合法性都会予以受理的。那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有哪些依据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诉讼保全担保原则 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与...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风险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风险是什么? 一、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风险是什么?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设定财产保全制度,其初衷是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能够执行,防止被告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但是,由于保全申请往往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求,通常非常紧迫,而为了...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进行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进行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起作用吗?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起作用吗?当然是有作用的,诉前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享有的重要诉讼权利之一,有如下重要作用:1、诉前财产保全的特点是能及时有效地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由于被申请人的财产处于查封、扣押、冻结状态,其想要逃避法律义务已成为不可能。因此,其往往会主...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如何退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如何退?诉前保全财产的费用是不退还的,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诉前财产保全最终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最终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诉前财产保全最终赔偿责任由申请人和担保人共同承担。担保人与申请人构成共同侵权。需要提供担保的财产保全,是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担保人的担保作出的,二者缺一不可。仅有申请人的申请或仅有担保人的担保,人民法院都不可能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正是因为申请人...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有哪些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有哪些 1、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