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修订说明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修订说明是什么?
  
  所谓的期货交易是现在很常见的一种交易方式。贸易的方式总类越来越多,新的事物在吸引人的时候,也伴随着诸多风险的存在,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秩序,政府往往需要出台诸多的规定条例,从而规范人们在市场的行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修订说明是为了市场的变化而作的修改。
  
  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条例所称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
  
  “本条例所称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二、第四条修改为:“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前款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三、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四、删去第八条第三款。
  
  五、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六、删去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改为第三项,修改为:“(三)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第五项改为第四项,修改为:“(四)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七、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八、第二十三条修改为:“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其他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取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资格,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九、第二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可以在期货交易所从事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十、删去第三十二条。
  
  十一、删去第三十三条。
  
  十二、删去第三十六条。
  
  十三、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改为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期货交易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未经批准,擅自办理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事项的;
  
  “(二)允许会员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的;
  
  “(三)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或者违反规定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的;
  
  “(四)违反规定收取保证金,或者挪用保证金的;
  
  “(五)伪造、涂改或者不按照规定保存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
  
  “(六)未建立或者未执行当日无负债结算、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的;
  
  “(七)拒绝或者妨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
  
  “(八)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至第八项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十四、第七十八条改为第七十五条,修改为:“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组织期货交易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设立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五、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一条,修改为:“对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除本条例已有规定的外,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涉及其他有关部门法定职权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属于其他有关部门法定职权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移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十六、第八十五条改为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商品期货合约,是指以农产品、工业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第二项修改为:“(二)金融期货合约,是指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第三项修改为:“(三)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交纳的资金或者提交的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第四项修改为:“(四)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结果进行的资金清算和划转”。第九项修改为:“(九)标准仓单,是指交割仓库开具并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十七、删去第八十九条。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为了维护市场的秩序需要制定各种各样的规定,同时还要根据市场的变化的修改规定。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修订说明就是为了适应期货市场的变化而做出的修订。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的稳定,也保护着消费者和商人之间的合法权益。
  
  


·一、出租车发生事故有误工费吗?
      一、出租车发生事故有误工费吗? 1、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付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谅解书后怎么判刑?
      取得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谅解书后怎么判刑?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死者家属谅解的,可以在上述量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


·上海外地人交社保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福利待遇,可以报销医疗、生育等费用。一般参加正规工作的人员都可参加,社保缴费的年限和参保地区会影响购房资格,连带影响人们的婚姻、生育和养老。所以参加社保是比较重要的。注意社保的断缴和补缴也影响购房。具体信息可在官方网站上查询。上海外地人交社保怎么办理?以下是有...


·交强险医疗赔偿内容主要?
      交强险医疗赔偿内容主要有哪些 一、交强险医疗赔偿内容主要有哪些? 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主要赔偿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


·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出现无疑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真的不幸发生了,肇事者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千万不能逃避。如果肇事逃逸只会罪加一等。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吗?下面我们为您回答。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在现实中,很多房东都会要求房客预缴一笔押金,这笔押金要等到租赁契约终止时才还给房客。那么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又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很多,出现租房押金纠纷如何解决?下面本文将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一)什么是租房押金 租房...


·离婚房屋析产要交税吗?
      离婚房屋析产要交税吗?离婚房产分割涉税问题,主要是房屋产权变更环节。按法律规定对婚后财产(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 对于专利申请比较熟悉的朋友可能都知道,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成功办理可以大大减免专利在申请是前期需要投入的费用,这也是我国政府部门考虑到低收入个人以及企业而做出的特殊政策。那么,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关于此项措施有...


·买了人保车险可以不垫付吗
      人保车险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不垫付呢?话不多说,现在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希望通过小编的讲解,大家能够对这方面的知识有了更加充分的理解。买了人保车险可以不垫付的,我们主要可以采取这些措施。一、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要对现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二、再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或者...


·我们发现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对涉事的
      我们发现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对涉事的车辆作出扣留,不过此时事故没有处理完毕,自然这里的扣留也就不会是处罚了。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交警需要对涉事车辆进行扣留的,要严格控制扣车的时间才行。那究竟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多少天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什么影响?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什么影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当事人的年龄和当地的居民收入的状况影响。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