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万荣政府征地需要什么文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万荣政府征地需要什么文件具体需要的文件:(一)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三)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含汇总表);(四)建设用地申请表;(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七)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八)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的说明。二、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的概念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土地征用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杨在明说。 [2]2.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三、补助费1.安置补助费的概念所谓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所需费用而支付的补助金额。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买政府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程序
      买政府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程序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只归国家所有,其他任何个人和集体都不能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国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给土地使用者,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如果可以,购买政府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程序?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土...


·农村宅基地闲置几年归集体?
      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也将被收回 导致宅基地闲置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房屋倒塌、搬迁等等。如果房屋倒塌,需要尽快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重建,当然了,在翻修或者重建之前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如果闲置超过两年,很有可能将会被集体收回,用以发放给其他更有需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户口迁出...


·广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广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征地的情况在现在是非常常见的,特别是在大城市中,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总是会征用更多的土地,农村的土地征用后会用来做城市的发展,虽说土地国有化,我们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但我们还是可以得到相关的征地补偿,那广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


·我国目前公路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目前公路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征用越来越多,牵扯到的利益关系主体也越来越多。征收的土地类型包括了商业用地和居民用地。人们越来越关心的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公路土地作为征收对象的其中一种,它的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受都了您的普片热议。...


·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严重吗?
      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严重吗? 一、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严重吗? 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可能会比较严重,也可能不重,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


·夫妻身在异地怎么办
      夫妻身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 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异地离婚的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诉讼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土地拍卖政策是什么?
      土地拍卖政策是什么? 1、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必须进行土地估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与一般物品拍卖相比,具有某种特殊性。招拍挂出让涉及的价格较高,且由于土地市场的特殊性,加之要综合考虑其后期的开发利用情况,影响因素多,其价格难以判别,为避免高价地廉价交易,使国家财产蒙受...


·房屋土地使用证有效吗
      房屋土地使用证有效吗 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非常严格,因为国家土地的国有制和国家土地资源的紧缺,所以在拥有土地不动产后,我们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当前有很多人认为土地使用证没有什么用处就不去办理,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那房屋土地使用证有效吗?用处是什么呢?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一)...


·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其内容是经过相关土地行政部门统一规定过的,但现在购房,特别是二手房一般都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这样便给用户带来了一些困扰和担忧,那么无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关于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征地公告什么时候下发,主要内容是什么?
      征地公告什么时候下发,主要内容是什么?1、公告下发时间: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公告,由土地被征收地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


·一、长沙哪个地段买房子比较合适?
      一、长沙哪个地段买房子比较合适? 1、繁华商业区和次繁华生活区 虽然这两个区是两个不同的地段,但是在长沙,繁华的市中心和次繁华生活区的界限不是特别分明,区别不大,所以我们就先放在一起说了。 在长沙说到闹市具有代表性的一定要说是五一商圈了,可以说是长沙的金名片了。目前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