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现场的施工监护人是什么责任要承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施工现场的施工监护人是什么责任要承担
  
  1、各部门安全员需对本部门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
  
  2、现场监护人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
  
  3、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动火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
  
  4、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
  
  5、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作业过程的“三违”现象;
  
  6、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
  
  7、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8、现场监护人员应熟知现场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会使用消防器材,能扑灭初起火灾;
  
  9、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施工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二、对施工监护人的具体要求
  
  1、监护人应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疑问需及时联系方案编写人员,必要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措施。
  
  3、监护人应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6、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变更监护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7、各类作业应设专职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作业。监护的范围不准超过一个作业点。
  
  8、二级动火票、二级及以下高处作业票由分厂审批;一级动火票、三级及以上高处作业票、受限空间作业票、活动楼板作业票由安环部审批;特级动火或高处作业由分管安全领导审批。作业票证不得有空项,若存在空项,监护人可与票证办理者联系并拒绝监护。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能有效的开展,各位施工监护人都要确实落实各项监护工作。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应该及时的制止直至隐患排除才能继续开展工作,以免给自己甚至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现在,我国已经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关系一定要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确定,合同必须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另一种是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下面我们就带您看一下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范本,其内容是如何订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发包方与承包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发包方与承包方需要就施工的一些情况签订一份施工合同,合同需签订需要按照诚信公平的原则进行合同的签订,那么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因为某种原因中断了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虽然劳动合同中会对双方之间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约定,但是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和认识吧。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实都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由于实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也会导致具体需要满足的情形不同。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


·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的
      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的 一般在工作中受伤的话,就可以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出来之后,就能够提起工伤赔偿。不过,在工伤休息期间,虽然不能提供正常的劳动力,但是公司那边也不能就此不给你发薪。所以,你在工伤休息期间可以正常拿取工资,但怎么拿是有明确规定的。 实际中,受伤...


·工伤鉴定不复在鉴定有哪些手续?
      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要求,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遇伤害时,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因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或对劳动能力造成损害的,可申请进行工伤鉴定,评出伤残等级,最后根据评级结果支付工伤补偿,那么,如果劳动者对工伤鉴定不复在鉴定有哪些手续呢? 一、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都?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都有哪些要求 工程质量一直作为我国政府比较重视的事件,对我国的国家财产和百姓安全都起着比较大的作用和意义。我国的相关部门也对在建和即将竣工的建筑物进行相应的检查,那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都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


·吉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近几年,我国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也乱象丛生,加上施工企业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对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也不够规范。因此...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不同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混淆,有时候往往是用单位故意造成的。而不懂得两者区别的劳动者有时候会吃哑巴亏。那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不同呢?现在,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不同 1、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工程挂靠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工程挂靠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工程挂靠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理解为他人以某单位的名义来开办企业,或者以某单位的名义来承揽业务,进行盈利活动。因为挂靠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难免会发生纠纷。那么工程挂靠纠纷有哪几种呢?出现挂靠纠纷法律上要怎么处理方式呢? 一、与工程发包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