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审不认罪对判决结果影响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案件的审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我国对案件的判罚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所以在案件的二审期间,也有的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但对案件判决有影响么。下面我们就二审不认罪对判决结果影响大吗,这一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增强法律意识。?
  同意再审并非必须改判:
  一.法院同意再审的,只是符合了《民诉法》第二百条法定的再审条件,但是否应该改判,则需要再审法院根据案情和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做出最后决定。按照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有的完全应该或者可以改判,有的如果适用法律得当,可以维持原判。二.《民诉法》规定的再审条件,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一般认罪越早,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幅度越大,甚至可以减轻处罚。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正是居于这一考虑。如自首就是认罪态度最好的一种表现,故而在不考虑其他量刑情节的情况下,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绝对比任何仅有坦白情节的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幅度大。而如果被告人直到最后时刻才予以认罪的,那么从轻处罚的幅度就很小,甚至可以不从轻处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二审不认罪对判决结果影响大吗,我们可以看出二审的进行并不是推翻一审的判决结果。而这时犯罪嫌疑人存在侥幸的心理拒不认罪对自身的判决非常不利。法院在收集了有效的法律证据后可能还会从重处罚,这里我们也奉劝您要洁身自好,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以免遗憾终生。
  
  
  


·强奸罪哪些行为属于性质恶劣?
      强奸罪哪些行为属于性质恶劣?(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这里的“多人”主要是指3人以上。(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首先,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其次,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再次,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最后,当...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会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在我国当事人怎样起诉诈骗罪
      长久以来,诈骗这种违法犯罪的活动,总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时时刻刻的在危害着国家的安定团结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主要还是因为诈骗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但是如果在生活当中遇到诈骗的话,一定要及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当事人怎样起诉诈...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理
      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但现实中,认定行为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理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如何处罚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可能造成轻微伤,也有可能直接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当然造成不同的损害结果,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不同的。那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罚,应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


·疫情期间编造虚假信息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编造虚假信息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疫情期间编造虚假信息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编造虚假信息罪量刑规定是根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来进行5年以上或者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百九十一条 或者编造爆炸威...


·延长拘留期限算法是怎样的?
      延长拘留期限算法是怎样的?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问题在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是期限计算不准确。办案单位往往将刑事拘留的当日计算在内,导致对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少计算1日的现象发生。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


·拒执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拒执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达到情节严重会处以三年以下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处以一定罚金。满足两个条件才会被判定为拒执罪。在最后期限选择配合执行的,可从轻处罚;需要支付赡养、抚养费用拒不执行的从重处罚。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拒执罪最新量...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 一、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 1.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和痕迹两类。前者指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后者包括两个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


·受贿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一、受贿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受贿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