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转让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转让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时,有时候会选择第三方机构,委托其进行商标转让相关事宜。那么,在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委托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就来一起看一看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商标转让委托合同注意事项:
  
  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合同,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的约定。
  
  委托事务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
  
  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
  
  受托人损害赔偿
  
  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之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1、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2、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
  
  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
  
  其他事项
  
  在订立合同,建议根据实际具体委托事项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有密切的联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
  
  1、适用范围不同。就代理关系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种类型,而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同时,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法律效力涉及这三方面的当事人,代理人必须有代理权,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消灭则对被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委托合同则与此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及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即使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也只是为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对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签订商标转让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及其他事项,以上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希望您可以帮助您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一些方便。另外,我们也提醒进行委托的公司,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法律保障的委托公司进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商标转让的进行。
  
  


·什么情况下算侵专利权2023
      在什么情况下算侵专利权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3、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专利诉讼费什么时间给? 一、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专利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参用民事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专利诉讼费...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著作权另一种名词叫版权,它是一种没有实体的财产权,是保护人类智慧的一种权利属于知识产权。著作权除了指作者以外还可以泛指拥有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以及科学作品的个人或组织。 那么怎么才算侵犯了著作权呢?侵犯了著作权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我国...


·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都?
      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都有哪些不同 一、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都有哪些不同 (1)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周期不同 发明专利申请周期长达2-3年;而大多数实用新型专利批准时间都在1年以内。 (2)两者技术要求不同 发明专利:强调突破性、独创性、新颖性,是对某一技术方案的突破...


·冒充注册商标侵权罚款是怎样的
      冒充注册商标侵权罚款是怎样的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商标法》第...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有哪些 一、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


·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网络著作权和传统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和传统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在著作权范围方面的不同 从著作权的客体--作品来看,传统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规定是“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而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出现,网络上的信息开始以超媒体方式传输,因...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侵权
      在生活中,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包括哪些呢?需要侵权人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通过下面内容,就可以得到一定的了解。一、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什么?1、剽窃。剽窃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发表、登记别人依法获得并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剽窃行为主要表现在使用部分抄袭或者全部抄袭的方法,在...


·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
      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版权在我国被称之为著作权,版权是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商标权、专利权并列为知识产权的三大模块。那么您知道世界各国进行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也就是版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吗?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一、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1、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


·商标到期续展需要什么?
      商标到期续展需要什么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