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标识定做合同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标识定做合同怎么办理
  
  商标在注册之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依法是享有一定的专用权的。商标的注册人如果要将该注册商标许可供给他人进行使用,必须与商标的使用人对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相关合同。那么商标标识定做合同怎么办理呢?
  
  
  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2、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用打字机打印。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各自的印章,无印章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备案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备案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的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经审查书件齐备,符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以邮寄方式将备案通知书发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7、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2.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
  
  4.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5.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6.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7.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
  
  9.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10.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14.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8、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所以,根据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商标标识定做合同的具体办理步骤,该合同的办理是为了防止商标使用人与注册人在使用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而且危害到注册人的切身利益,有了合同的约束,才能避免这些问题。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一、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 这是指受让人而言的,商标法规定,受让人应当保证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所以在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中提出这样的要求,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因为商标有保证商品品质的功能,而商标所以能够作为一种...


·已撤回的专利申请优先权可以吗?
      一、已撤回的专利申请优先权可以吗?  如果距离申请日未满一年,则可要求国内优先权提交新的申请文件,同时原先的专利申请自动撤回,不会影响新的申请的新颖性。已被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仍可以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但在后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优先权期限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侵犯专利权会如何判刑
      情节严重的会判刑。专利侵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的民事侵权,另外一种是假冒他人专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种情况只把他们的专利假冒成自己的专利,比如在自己的包装上印刷有他人的专利号。如果只是抄...


·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


·商标注册到期抢注怎么维权
      商标注册到期抢注怎么维权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根据商标法的...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


·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期限是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


·什么是集体商标 申请集体商标的步骤是怎样的
      什么是集体商标 申请集体商标的步骤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通过商标来区分不同商家或者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而我国规定的商标类型有很多,涉及到服务商标、证明商标、商品商标以及集体商标。针对不同类型的商标,申请的条件不一样,那其中集体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一、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1) 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


·商标续展是变更地址吗?
      商标续展是变更地址吗? 一、商标续展是变更地址吗? 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公众场合商标侵权应该怎么处罚
      公众场合商标侵权应该怎么处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二、侵犯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