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财产了,所以当夫妻双方涉及到离婚的问题时,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并且都希望能够多分,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
  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即按市场价计算房屋价值,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房产证。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
  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
  按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五)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夫妻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房产的具体情况可能有很多,就包括属于夫妻个人的房产和属于夫妻共同的房产,在后者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才允许就房产做出分割。至于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上文已经进行了阐述。当然,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对房产的分割完全可以协商确定。但要是诉讼离婚,则法官就会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


·房产作为抵押物他项权证谁持有
       他项权证书所要保护的权益当然不是单方面的针对债权机构的,他项权证书上面登记的一些信息应该说是要完整的保护好抵押物在抵押过程当中的一些处置权利。可能也是关于他项权证书的普及力度不够大,所以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房产作为抵押物他项权证谁持有?房屋抵押的他项权证当然是由债权机构持有,比如抵...


·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在生活中,商品房由于其特殊性,不同于其他的商品,不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如果您想要退房,就要选择合理的时间,否则,有可能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那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发现以下退房的情形的,比...


·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一、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系统中填写注销申并《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


·一、没有天津户口能在天津买房吗?
      一、没有天津户口能在天津买房吗? 可以的,天津非本市户籍买房政策为: 1、提供在天津市3年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 2、补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不能成为购房有效凭证。 其中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


·夫妻现住房为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新婚姻法出台后,关于家庭财产尤其是房产如何判断归属、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热切关注,由于在实际生活中,婚姻和房产的关系问题十分复杂,如婚前还是婚后买房,全款还是贷款买房、出资人是男女中的一方、还是男女双方,是一方父母还是双方父母,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等等,...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登记要件: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是多少?
      房屋的租赁合同,在现在社会上是使用非常广泛的一种合同,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仅有规定也有相关的要求,个人房屋租赁时,税务问题是出租方非常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 的相关信息,今天就由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条款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


·房子产权到期后怎么续期?
      房子产权到期后怎么续期?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通过向房管部门申请续期提交申请书的方式来进行。商品房使用年限是70年,一般到了70后只需要产权所有人再次缴纳少量的钱就可以继续住。如果是城市规划要拆除此处,那就不能继续居住,政府会做出赔偿。二、房屋产权证到期后怎么办《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


·一、离婚房产分割儿女成年是否有权参与分割?
      一、离婚房产分割儿女成年是否有权参与分割? 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孩子无关。但要是夫妻自行协商分割财产的话,则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孩子,但从法律上来讲,孩子是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


·买房子主要看哪几个要素?
      买房子主要看哪几个要素?(一)买房前估算您的买房能力您在买房之前,需要制订一个详细购房预算,根据自己的住房需求,资金实力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最终确定所要购买房屋的价位。1 、估算家庭净资产:等于家庭总资产(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动产和不动产)减去家庭总负债。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