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直以来都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直以来都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尤其是在夫妻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然双方都是想要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个时候就会出现双方争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而在这方面其实我国也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都是什么呢?本站我们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对于共同财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又做了进一步的阐释:
  
  1.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在婚姻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又有规定了下列个人财产: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此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文中,即使我们为您带来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内容,对于夫妻之间共同所有的财产,其实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均等的来分割,但要是家庭的情况比较特殊,则会适当的照顾女方和孩子。如果离婚夫妻无法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经济的发展是要通过一定的代价才能够实现的,并且这个代价还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生活用地得来的。不过好在我国在征收用地补偿这一方面做的还是比较突出的,我国出台相应的补偿规定,各地再以此为基础进行延伸。比如重庆市巴南区征地补偿标准。 ...


·临时土地使用证效率是否比使用证高?
       很多市民或者机构在使用国家给予的合法土地的时候得到的凭证却标明了属于临时的,而在利用完毕之后就自然失效了,大大节省了多余的程序,那么,临时土地使用证效率是否比使用证高?其实临时的使用证在现实的使用中却总是会出现使用期限不够的情况而大大阻碍了效率的提升,所以效率自然没有正式的使用...


·小企业征地流程简介
      小企业征地流程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并且涌现出很多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市场乐观的项目。因此,征地建设对中小企业来说更是迫在眉睫,那么中小企业征地流程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我们将为你作一个简单地介绍。(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
      随着农村进城务工人数的增加,很多农村土地闲置下来,这样是不利于土地资源利用的。我国允许持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将土地流转出去,一般现在用到最多方式就是出租或者互换。最近,国家又在酝酿新政策,那么,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现在我们通过本文给您讲一讲。 一、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有...


·大埔高速征地补偿条例
      大埔高速征地补偿条例 大潮高速公路大埔段(含大漳支线)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大潮高速公路大埔段(含大漳支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被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近段时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很多地方都执行了限购政
      近段时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很多地方都执行了限购政策,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惠州市也不例外。其最新的政策规定,对于非本地家庭,只允许购买一套住房,本地家庭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也提高。那么,惠州二套房首付几成?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惠州二套房首付几成...


·土地征收产生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
      土地征收产生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


·网购合同的地域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网购合同的地域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网购时由于无法对商品进行现场检验,出现质量问题后容易引起纠纷。但网购很多情况都是买家卖家并不在同一地区,此时要进行诉讼,需双方进行诉讼法院的选择。法院的位置决定了双方诉讼金钱成本、时间成本。有些商家提前注明了法院约定,建议注意下网购时商品页面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


·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
      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 中国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对我们来说拥有土地的话也要有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拥有房屋的话也要有房屋的房产证,对于土地使用来说,土地使用证能够证明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一些土地事项的时候土地使用权都非常重要。那如果想要在土地使用证中加名字的话到底能不能呢?...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是什么?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后果是什么?1、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而没有拿到《房产证》、《土地证》或者只有一证、或者不能办理两证过户的二手商品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