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律章程都有自己细致入微的相关规定,作为非法学专业的相关人士对其中的奥秘更是雾里看花,不知其一。那么这里要介绍的是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介绍提起公诉刑诉法的法律条文。欢迎您阅读,如果有相关的问题可以向我们专业的相关人士提问,他们能提供专业的建议。
  
  提起公诉刑诉法的法律条文:
  
  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四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第一百七十六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以上就是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条文。普法工作一直是各级政府积极开展的工作,一则减少违法犯纪的发生,二则教会每个公民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得再生活中吃哑巴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如果有更专业的问题,可以交给专业的人士处理。
  
  


·网络诈骗会判刑吗,相关法律有哪些
      网络诈骗会判刑吗,相关法律有哪些?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接触并利用互联网的机会越来越好,甚至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地区,不仅是工作,就连人们的生活也是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正是因为这样,那些不法分子才乘虚而入,通过网上诈骗来骗取人们的金钱。本文主要介绍网络诈骗会判刑吗,相...


·刑事辩护的技巧有哪些?
      刑事辩护的技巧有哪些? (一)说服法官 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以成为一名著名学者、教授。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


·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处罚原则有以下几种 一、刑法自首规定的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2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相对从宽是我国刑法对自首所实用的基本原则。 (一)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都“可以从轻或...


·侵占罪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侵占罪
      侵占罪如何认定(一)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权利人的请求。所谓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拒”从其字面意义来看,就是拒绝,拒绝的来源应自对方的请求,即拒绝必有请求。权利人的请求返还或交出的行为应当作为认定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即一般情况下,倘若没有权利人的请求行为即不能认...


·构成玩忽职守罪怎么量刑处罚
      构成玩忽职守罪怎么量刑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存在一些玩忽职守的行为,例如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或者,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这些行为一旦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就会构成犯罪。那究竟构...


·寻衅滋事罪累犯加自首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累犯加自首如何处罚?寻衅滋事罪累犯加自首将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累犯,可能加重处罚,至于处罚的期限问题,需要法院依据情节或相关因素确定。(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经常出现两人因为一些日常矛盾而大打出手的情况,此时如果一方在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造成了对方或轻伤或重伤或死亡的,那么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究竟此时是怎么处罚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2017年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一、故意...


·卷烟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什么?
      卷烟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什么?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二、特征表现侵犯知识产...


·诽谤罪诉讼费用我国的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诽谤罪诉讼费用我国的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在生活当中,当我们遭遇到别人的诽谤的时候,肯定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诽谤并进行赔偿。虽然法院是属于执法机关为公众服务的一个部门,但是当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仍然需要交纳的相应的诉讼费,那么诽谤罪诉讼费用我...


·涉嫌犯罪警察拘留人最多能拘留多长时间
      涉嫌犯罪警察拘留人最多能拘留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销赃不知情怎么判刑
      如果是不知情而发生的销赃行为,不认为是犯罪,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明知是赃物而收购、代为销售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