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有何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用人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时候就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都应该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那么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做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后,应该有什么赔偿?就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有何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执行,其赔偿通常情况有:1、劳动者按照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2、用人单位存在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7、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区分哪几种情况处理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2、劳动合同期间,因劳动者有重大过错(包括: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法犯罪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3、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综上所述,劳动或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时,都一定要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用人单位如果想要和解除劳动合同,那一定要双方同意,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劳动者就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即便是劳动合同到期,也是可以依据法律得到赔偿的。相反过来,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出赔偿。以上就是对于“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有何赔偿?”的回答。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一、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一)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康复性治疗费用、转外地治疗的工伤交通费、工伤住宿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二)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


·工伤鉴定期间单位能解除合同吗?
      在工作中,会有一些不良单位,在本单位员工因工受伤导致影响正常工作后,该单位就因为其不能再为单位创造利益而寻找借口将员工开除。那么在同通常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与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期间单位能解除合同吗的问题。 工伤...


·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
      临时工是指短期在工作场所工作的员工,一般不同于正式的工作人员,没有劳动合同和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工资通常以日薪或者周薪结算。临时工的工资在发放以前也要纳税。那么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 ...


·雇工受伤工伤认定可不可以?
      雇工受伤工伤认定可不可以?1、是不可以的。雇佣关系下的赔偿须参照人身损伤赔偿标准进行,还需进行责任划分。2、工伤与雇工损害赔偿区别: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雇佣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在我国建设发展迅速,我国完成了很多重要的水利工程,为城市发展和民众带来了便利。水利工程也是工程的一种,有着严格的质量标准。那么,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


·在我国兼职劳动合同辞职提前几天?
      在我国兼职劳动合同辞职提前几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按现行规定,临时工辞职也是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


·工程款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款纠纷怎么处理?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的解决对策 这类纠纷中,发包方往往是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子,反正是没钱,随便你折腾。对这类的发包方,如果真是查不到其他财产,那么只好对所建工程下手: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第二种办法,利...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 现在开公司的虽然很多,但是倒闭的公司也很多,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 ?员工的标准也出现了新的定义,员工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不会因为公司突然倒闭员工就得不到保障了,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 根据《劳动法》...


·劳动者在单位中暑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单位中暑算不算工伤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引发的中暑,才能属于工伤的范畴,个人生活中暑则不算,必须到指定的职业病医疗机构进行鉴定。一般高温中暑不容易认定工伤,因为职业中暑诊断不同于尘肺病、矽肺病等职业病,可以通过拍片等直观地了解病情。中暑是一种急症,大多中暑者不可能“舍近求远”送...


·单位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虽然法律中规定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需要提供的材料,与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不一样,但具体到认定流程上面,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那究竟单位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而一般又应该去哪里提出认定申请?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职...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有的人认为在试用期内不用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有在转正之后才需要正式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呢?这是广大劳动者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