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肯定是由一系列条款构成的,而这些条款的内容肯定就是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的。关于这个条款,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一些必须要具备的条款内容,那究竟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款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二)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约定,但这其中有一些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就是上述七种,我们已经罗列出来了。而除此之外,当事人之间经过充分协商之后,还可以补充一些其他的条款。


·劳动者在受工伤后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受工伤后怎么处理受工伤了应当及时治疗,在治疗期间受工伤的劳动者及其家人是可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结果后公司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要求由公司支付。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如打卡记录、工牌等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什么是...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告?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告? 一、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告?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


·工伤鉴定是否等钢钉取掉再做?
      在工作中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伤残,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不知道工伤鉴定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进行工伤鉴定有哪些相关流程,能否取得应得的赔偿。那么,工伤鉴定是否等钢钉取掉再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谁负责?
      工程事故在生活中十分常见,通常由于建设管理,监管不到位,设计勘测有较大误差,以及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越来越多的工程事故的出现,不仅会给公司企业劳动者带来损害,也会给社会发展带来影响。工程事故的频繁发生,越来越多的人受到工程事故的影响,工程的直接劳动者甚至面临生命威胁,那...


·定损有没有误工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定损有没有误工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车子出险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仅仅是车辆受到损坏的情况下,没有办法索赔误工费,对方全责只能是要求对方为己方垫付全部修理费用而已。如果在有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可以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如果对方的车辆缴纳了交强险...


·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被用人等单位侵权时,一般都愿意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保护自己。此外,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劳动仲...


·劳动合同需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在签订一切合同的时候都需要十分的谨慎,因为条约中的内容会涉及到日后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比如说劳动合同的签订,就需要履行劳动义务等。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劳动合同需注意事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订立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


·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 一、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是合法解除,公司不需要赔偿员工,如果公司提出员工协商解除,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


·公司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求赔偿?
      公司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求赔偿?公司拖欠工资30天以后就可以要求赔偿了,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哪些?日常生活的工程建设中,我们总是会提到要安全严谨,于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了做到安全严谨的一个指导指标,那么都有哪些基本原则需要工作人员或者建设人员遵守的呢?第一,那就是坚持质量第一。我们都知道要做好任何一个东西,都要坚持将东西的质量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