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案件有没有拒执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常常在判决案件后,有些人往往存着侥幸心理不执行法律所判决的义务,那么这个是时候就是属于拒执罪的范围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具体解释下拒执罪以及民事案件有没有拒执罪?希望能为您的问题带来一定的帮助。
  1.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2.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3.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4.客观方面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可以了解到民事案件有没有拒执罪?在民事案件中是有拒执罪的,当判决下达后判决人未执行的法院的判决都是属于拒执罪,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所以一旦对方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寻求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包含了妨害行为的选择,也包含对象的选择,行为人只要实施一种行为侵害一种对象即可以成立本罪。那到底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


·刑诉法二审抗诉如何区分于再审抗诉
      根据我国国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二审抗诉或者再审抗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当根据其不同的行使进行抗诉。那么,您知道刑诉法二审抗诉怎样区分于再审抗诉呢?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两者之间在抗诉对象、抗诉权限、审判机关的各个方面有所不同。 一、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的区别 1、...


·猎杀野生动物如何量刑标准是一样的吗?
      猎杀野生动物如何量刑标准是一样的吗?猎杀野生动物的量刑是不一样的,不同的野生动物,量刑标准不同,具体可查阅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表,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数量认定标准。根据...


·各种犯罪的既遂条件是什么?
      各种犯罪的既遂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2、行为人必须已经...


·无锡市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如何处罚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要是对他人人身进行损害,并且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结果的,那么就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在无锡市,这个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


·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看到的大部分犯罪其实都是作为犯罪,即要积极的实施了一些行为之后,那么才能实际认定构成犯罪。当然,《刑法》中规定的罪名里面也存在不作为犯罪,但比较少。而现实中成立不作为犯罪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究竟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条件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行为人负有实施...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


·法律上规定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很多刑事律师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立功这个辩护方向,而一旦能够认定犯罪分子具有立功情节的话,那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其实对其是很有利的。那具体来说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涉嫌构成绑架罪判刑几年?
      涉嫌构成绑架罪判刑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


·在我国关于认罪认罚概念到底是什么
      刑事法庭的审判长和审判员,这部分人员最能掂量得出自己手中的法槌对被告方和犯罪嫌疑人以后的生活会带来的影响,而我国法律制度真正的践行要依靠于这些审判人员利用自己专业的工作能力,在遵守规章制度的同时又要灵活掌握庭审技巧,比如部分地区的人民法院对于认罪认罚已经开始实行,可能现在还有人不...


·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 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顾名思义,就是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侵犯公私财产权,并且数额较大的。刑法对非法集资罪做了规定,那根据刑法中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换言之,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