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告人不认罪辩护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刑事方面的处罚,主要是通过法院作出的判决来进行的,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行为都不会构成犯罪,也不会接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当然,如果被告人认罪的话,可能会从宽处理,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被告人不认罪辩护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被告人不认罪辩护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被告人不认罪辩护词主要是围绕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所进行的。因为既然被告人不认罪的话,那么他就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所以在辩护词当中就要围绕着这个部分重点进行阐述。
  
  “认罪态度”作为悔罪形态,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从主体上看,行为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不包括罪犯。罪犯服刑态度的优劣是行刑制度中缓刑和减刑应予考虑的因素;第二,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是出于真心悔改的心理主动的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不是被动的认罪;第三,从客观方面看,行为人在认识自己犯罪行为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悔罪形态,包括自首、立功、坦白、积极退赃和赔偿损失等;第四,从结构上看,它包括“认罪”和“悔改”两个部分。“认罪”是行为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的错误,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悔改”表明行为人悔过自新并作出的行为反应,二者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第五,从时间上看,它发生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后,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判决生效之后,甚至在刑罚执行之中,虽然可能涉及到认罪态度问题,但那只是属于行刑制度中缓刑和减轻考虑的因素,而不属于量刑情节中所考虑的范畴,所以应将其排除在外;第六,从性质上看,它包括行为人对自己所犯罪行采取的积极姿态和消极姿态,但本文重点围绕积极的认罪态度展开阐述。
  
  二、“认罪态度”定位于酌定量刑情节的弊端
  
  根据通说,所谓酌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上未明文规定的,而是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刑法学界在论及酌定量刑情节的范围时,大多数的学者将其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1)犯罪动机;(2)犯罪手段;(3)实施犯罪时的环境和条件;(4)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5)犯罪侵犯的对象;(6)犯罪人的一贯表现;(7)犯罪后的态度。[2](p278)可见,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以及司法实践都将“认罪态度”纳入酌定量刑情节中予以考虑,由于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灵活性,引发了司法实践对“认罪态度”的模糊认识,以及“认罪态度”对量刑影响度的严重悬殊等一系列问题。
  
  在这边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是,被告人不认罪的话对于法院的判决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其次就是在辩护词当中需要阐明为什么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刑诉法现场见证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证人是刑事案件中重要的证据,证人所说的话对案子的判决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力。我国刑法中也对证人进行了相关的规定,确保公平公正以及双方的权益。那么,刑诉法现场见证人的范围如何确定?我们在下面为您带来详细解读。《解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对见证人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而言,下列人员不得...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


·一、电信网络诈骗逮捕后怎么判刑?
      一、电信网络诈骗逮捕后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追究拒执罪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触犯我国刑法当中拒执罪的这部分人员就是平常您口中所说的老赖,目前我国法律制度当中在追究拒执罪的程序上还是存在着有关漏洞的,所以才使得有些老赖长期的逍遥法外。除了能从其他方面对这些人作出限制以外,对本人还是欠缺管理力度。那么,追究拒执罪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追究拒执罪程序是...


·刑诉法起诉起诉是那条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主要的诉讼法之一,其中对管辖、起诉、回避、立案及侦察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按照程序,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后,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的,就应当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发起公诉。那么,刑诉法起诉起诉是那条规定?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刑诉法起诉起诉是那条规定?...


·最新减刑假释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2014年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减刑和假释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关于减刑和假释案件审理的进行。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的规定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


·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什么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都应该诚实的来作证,保证自己言词的真实性。而现实中,有的人在民事诉讼过程里面有虚假的行为,从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这样的情况其实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罪。而我国对虚假诉讼罪的主体也是有要求的,那究竟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般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我们发现很对罪犯虽然在服刑过程中也是会被减刑的,但此时往往都是已经服刑了一段时间之后再被减刑,因此有人就问了,通常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呢?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哪些罪犯才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


·有前科2次能判决缓刑不
      有前科2次能判决缓刑不 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但是如果前科已经构成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


·贩毒是怎么量刑的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


·故意伤害特别残忍手段的会判死刑吗
      故意伤害特别残忍手段的会判死刑吗?有可能会判死刑,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