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二、不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很容易认定的,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其次,是否为因履行职责在实务中有争议。其实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当然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再次,如果受害人的行为有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如,酒店的女员工在上班期间为客人提供性服务,被客人杀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呢?毫无疑问是不能的。一方面其提供的性服务不是其本职工作,另一方面其提供性服务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十六条中规定有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情形是针对受伤者而言的,与加害人的行为是否为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是没有关系的。
  
  另外,因打架而受伤的员工的行为是否违反单位的合法规章制度,与员工是否被认定为工伤没有关系。员工违反单位的合法规章制度,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给予受伤员工惩罚,但不影响受伤员工的工伤认定。
  
  这个问题的回答并不是非常明确的,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但这里需要分辨当事人是否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的矛盾进而引起打架斗殴。如果仅仅是出于个人恩怨,那么则无法被断定为属于工伤,也就不由用人单位进行负责。
  
  


·那些情况可以不认定为工伤
      那些情况可以不认定为工伤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工程发包和承包也叫工程招标承包制,是通过招、投标的方法来建立工程买方与卖方、发包与承包关系的一种经营模式。卖方的活动叫招标,买方的活动叫投标。以招标承包制的方式让买方通过竞争获得工程的机会,让卖方来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 二、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分类方...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履行的义务,只要工资等到纳税的起征点就应该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1、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


·职工主动离职社保怎么处理
      职工主动离职社保怎么处理?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结算个人账户。缴纳的社保当中养老、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而失业、工伤、生育保障是没有个人账户的。在离职的时候,需要到公司的人事部门签订劳务终止合同,然后去相关的机构领取之前社保凭证,它能够证明之前公司给参加过社保。未找到新工作,又不想继续缴...


·劳动法当中童工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当中童工规定是怎样的?一、我国《劳动法》对童工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 教育的权利。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


·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工资的20%违约金合法吗?
      工资的20%违约金合法吗?工资的20%违约金是合法的,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二、合同违约金怎么算1、违...


·一、学生身份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一、学生身份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在校学生可以与公司等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是法律允许的。在校学生只是说明现在劳动者的身份还是一个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是否有合格的劳动技能,尚在训练中。但是这不是学生不能直接参加劳动的限制条件。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法是怎样的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法是怎样的 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按照法律中的要求一般是仲裁前置,也就是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委的处理之后,对裁决结果不服的,才能依法提起劳动诉讼。对此,在《劳动仲裁法》的基础上,各地区也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办法。下文中率我们为您带来《广...


·什么叫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可以算是比较常见的了,多数都是因为劳动者本身没有小心注意,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而此时还不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才行。那到底什么叫工伤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