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市政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市政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市政工程对于我们每个市民来说都十分重要,它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切身相关,并且无时无刻不影响我们的生活,其中市政电力工程也是其重要的一部分,而说到市政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请听我们为您一一道来。
  
  一、电力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过程保障要求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级品率达到85%以上。
  
  2、严格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和(94)京建字第315号文件及时进行施工试验,并以试验结果作为指导下一步施工的依据。
  
  3、混凝土试配、取样、养护和试验工作严格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进行,砼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规定,砼抗渗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4、加强现场计量管理工作,凡使用于施工量测、施工试验和功能试验的计量器具均应通过周期检定,并在明显处用合格准用的绿色标加以标明,现场设兼职计量员检查使用保养情况,保证计量器具的灵敏准确。
  
  5.严格控制砼配合比,现场搅拌站设专用黑板,标明配合比,各种原材料,逐车称重,确保配合比准确。
  
  6、本工程实行监理制的工作,加强工序、分部、分项的自检,经自检不合格的工序一律及时返工和修复、经返工和修复不能达标的工序,坚决推倒重来。
  
  7、由于电力隧道穿越影壁,施工中要随时进行地面下沉量观测,观测使用能满足精度要求的水准仪器及英钢尺。
  
  8、根据开挖竖井情况,采用无砂砼管降水,无砂砼管长度为75cm,每隔20~30米设一暗井,开挖坡向自下而上,并于竖井最低点处设明排泵一台抽水,排入附近雨污水管道。
  
  9、在每个竖井上要设送回抽风机进行空气输送及回抽,并要地施工过程中负责安全的人员要经常进入隧道,进行含氧量测定,根据挖掘长度及最低含氧量要求确定是否加设通风孔。
  
  二、提高工程质量的管理措施与对策
  
  1、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图纸,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严格参照"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和市政工程施工手册"进行施工,落实各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确保及时指导施工的作用。
  
  3、坚持按工序部位进行图文并茂、措施可行的书面技术交底,认真履行签收手续,落实到操作层,真正发挥出指导施工的作用。
  
  5、认真落实五检、复检制度,明确质量岗位责任制。
  
  6、根据(94)京建质字第315号文件规定,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实行凭出厂合格证进场的制度,并按要求进行复试。
  
  7、根据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外观检测结果和复试报告,进行严格的标识,只有合格标识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能进入工序施工。
  
  8、测量、质控、试验、施工等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在有关部门备案。
  
  9、设计变更、洽商的签发作到及时到位,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原则,确保从计划、施工、预算、材料、技术、质控、测量、安全各部门及时知悉,从领导到操纵者及时知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市政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从质量和管理等多方面对其进行了要求,做到施工保质保量,管理有条不紊,明细清清楚楚,为广大市民做到坚实的安全保障,不仅在施工时有条有理,也在投入使用后提供便利。
  
  


·工伤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迫于单位的压力而往往被迫加班。那么,在法律上,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实践中,有些单位不顾法律的规定,不但长期要求其员工加班,而且还不付加班费,那单位的这种长期加班不付报酬的行为合法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根...


·签劳动合同时试用期如何约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期限。实践中,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约定试用期,那么具体来说签劳动合同时试用期如何约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劳动合同时试用期如何约定? 根据...


·脚趾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从事危险工作或在某些危险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危险,从而造成工伤,威胁自己的安全。所以发生工伤的劳动者需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那么脚趾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脚趾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2017工伤鉴定标准如下: 一、...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的工资可以改吗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的工资可以改吗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然不能随意更改。随意更改属于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工地上受伤八级级能赔多少钱
      看具体情况定。各地不同,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国家规定的11个月个人工资,其他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都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调整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


·劳动法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些规定 1、劳动合同的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


·被隔离的员工疫情期间可以被辞退吗?
      被隔离的员工疫情期间可以被辞退吗?实施隔离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因疫情防控有关因素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合同...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整个工程中属于重要的一环,一旦出现质量缺陷、事故,不负责的施工单位有可能逃避责任,而工程保修金的存在能够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保修金不仅能保证发包人的利益,还间接保障了购房者购买到无质量问题的住房。政府用建筑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