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在有些农村,很多人都选择外出打工,村子里只剩下了老人和小孩,因为能力的限制,不能耕种土地,于是在农村出现了许多荒地,那么这些荒地怎么办呢?国家出台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政策,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是什么?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地块编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见宗地图红线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地块的现状无任何异议。
  
  本合同签订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本块土地的使用年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六、本块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七、土地利用要求:
  
  (一)主体建筑物的性质:_________;
  
  (二)建设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建筑覆盖率:≤_________%;
  
  (四)建筑容积率:≤_________;
  
  (五)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通道,不计容积率);
  
  (六)建筑高度:不超过_________米;
  
  (七)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
  
  退红线要求:用地3-4边退红线距离≥_________米,用地4-5、5-1边退红线距离≥_________米,其余各边退红线距离≥_________米。
  
  (八)市政设施要求:
  
  1.车辆出入口:_________路;
  
  2.人行出入口:不限;
  
  3.机动车泊位数:_________辆(自用辆公用辆);
  
  4.室外地坪标高:根据规划确定;
  
  5.给水接口:_________路或_________路市政给水管网;
  
  6.雨水接口: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雨水管网;
  
  7.污水接口:经化粪池处理后,接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污水管网;
  
  8.中水接口:_________
  
  9.燃气接口:_________
  
  10.电源: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电力管网;
  
  11.通讯: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通讯管网;
  
  (九)建筑间距:满足建筑间距及消防要求。
  
  八、本地块上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可进入市场销售。
  
  九、相关费用
  
  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整;土地开发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整;市政配套设施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整;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整;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整。
  
  十一、乙方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成交价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甲方并可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无偿收归甲方所有,甲方还可按成交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十二、乙方在未交清本地块的成交价款并取得《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及抵押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十三、乙方除向甲方给付本地块的成交价款外,每年还必须按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乙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办理土地使用费登记手续。
  
  十四、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甲方可不予办理与本地块有关的房地产权登记、建筑许可、销(预)售许可及其他相关手续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五、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依照法律、法规、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将土地使用权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乙方开发、利用、经营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乙方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本地块。
  
  十六、本合同规定的土地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由甲方无偿取得。
  
  乙方承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无偿交给甲方,并在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手续,否则由甲方迳行注销。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本地块,可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期,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十七、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挂号信函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地址。
  
  十八、《土地使用规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须遵守《土地使用规则》。
  
  十九、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二十、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三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关单位。
  
  二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书明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以上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范本,其实,我们的土地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不然土地得不到充分的利用,资源浪费,也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国家近几年来出台了相关政策,都与农民的利益相贴近。
  
  


·夫妻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生活中,有的夫妻可能在结婚之后就分居两地了,这样长时间不在一起生活的其实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比较大。于是就有可能会想要在异地起诉离婚的念头,那法律中允许夫妻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建设曲港高速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让当地经济在交通便利、发达的便利条件下可以自主地实现经济间的快速、高效的流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必须要面对的是,建设曲港高速就必须大规模的征收公民原先使用的土地,进而也就直接的造成部分公民的生活损失,但是我国对征收土地的行为有着相应合理的补偿。那么,...


·黑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2023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黑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知道征收土地补偿到底是怎么样进行的,因为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人们来说他们关心的就是补偿款的问题,毕竟这件事情涉及到经济方面的问题,那么黑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为: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吗?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吗?商品房是开发商以盈利为目的公开销售的房子,一般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相应的房产证件也会办理齐全,人们还都是比较倾向买这种新房子的。那么有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吗?我们告诉你是有的,您通过以下文章也将会了解到怎么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证和房产证是享...


·河北省2023年征地补偿是什么?
      河北省征地补偿是什么? 我们您肯定都知道征地,征地往往都会有补偿,因为征地一般都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所以补偿是难免的。对于补偿我们是可以从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当中看出的。征地补偿一般都会在每平方100-3000不等,因为各地区的综合条件是不同的。那么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赣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赣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赣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期限从70年到40年不等,具体的规定是: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使用权期限到期后,要继续...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一、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是土地使用权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土地确权后,为什么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是70年,有的却是无期限?
      为什么我家的宅基地确权产权年限只有70年,而我亲戚家的却写着无期限呢? 其实,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集体的土地(比如村集体),另一种是国有土地。 一、它们有什么区别呢? 其实,它们之间的区别并不大,主要是使用年限的区别。 村集体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没有限制的,但...


·土地使用权再转让规定知识的汇总
      土地使用权再转让规定知识的汇总国家将土地收归国有,并不是限制土地的使用,而是为了土地的正确使用,更好的使用。人民依然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可以对土地进行的使用权进行支配,包括出让转让。那么,土地使用权再转让规定是什么?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申报纳税?
      在我国,不管我们做什么,在什么行业,我们都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我国在做出了相应的征税法律变更对相关行业进行了免税以及提高了征税起征点,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在需要向国家纳税的范围的,那么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申报纳税呢,下面您都跟我们一起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