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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农村土地使用证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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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界定农村土地使用证四至
  
  一、如何界定农村土地使用证四至?
  
  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四至”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四至范围一般指所开发的房产等建筑东南西北四周所至的范围,用于跟别的基地、建筑等辨识与区分。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综上所述,村民拿到宅基地后,应该及时取得土地使用证。在上面记载了宅基地的范围、产权人信息等。农村土地使用证四至的界定,一般按照房屋东西南北所至的地方。对四至进行认定,也就确定了房屋的使用面积。村民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应该带上房屋的四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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