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有权要求误工费的赔偿。车祸车辆误工费以受害人的实际收入为标准,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么以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标准。如果被害人不清楚三年平均状况的,根据国家规定的相似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3年出车祸误工费谁算
      出车祸误工费谁算?出车祸误工费受害者计算,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费是指因道路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摩托车交强险伤残赔偿比例是多少?
      由于摩托车高速启动时具有一定的风险,许多人为了避免安全隐患会为摩托车缴纳强险。这样在摩托车除了一定的事故后,保险人可以按照法律条款进行一定赔偿。那么,摩托车交强险伤残赔偿比例是多少相信许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本站根据相关问题为您作出了解答。 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首先,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


·2023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


·有证驾驶无证车辆处罚是什么
      有证驾驶无证车辆处罚是什么1、驾驶无证车辆上路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一次记12分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牌证是允许驾驶机动车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如果没有将无法上路行驶。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严禁任何人无机动车驾驶证或...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汽车不再是奢侈品遥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汽车不再是奢侈品遥望不可及,有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车辆在路上行驶难免发生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若是交通事故责任一半一半的,该怎么赔偿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一半一半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


·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和危害是什么?
      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和危害是什么我国对于醉驾和酒驾有非常严格的管控,因为其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安全,对于此,相关交通部门规定对于醉酒驾车的可以实施刑法,根据我国现今的法律,醉酒驾驶是入了刑法法律的,意味着对于违反这个规定的驾驶人会被拘留或这判刑,那么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强迫交易罪会判拘役吗
      可以判拘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
      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一、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生视觉模糊、意识不清晰、反应能力迟缓、精神亢奋等不良反应,在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提升,甚至有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严重危害道路公共安全,而且会导致无辜者的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那么,南京醉驾113会如何...


·一、驾驶员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负全责吗?
      一、驾驶员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负全责吗?无证驾驶不一定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关键看无证驾驶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所以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必然的关系。最重要的还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