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劳动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后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劳动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但此时并非一定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满足相关法律中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自然此时合同成立了也是不会生效的,也就不会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障。就无效劳动合同来看,如果是有单位原因造成的,同时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话,则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无效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5/10)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4/16)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现实中,虽然可能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但不是都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所以无效劳动合同也不一定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只有在造成了劳动者损害的情况下,单位才需要作出赔偿。至于无效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内容,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直系亲属丧假有几天,婚丧假怎么发工资
      在劳动者能够享受的权利当中,具体包括了婚假、丧假等等,其中丧假肯定就是因为家里有亲人去世了,然后处于人性而给予的假期。此时,去世的亲人不同,那么丧假的时间不同。那么直系亲属丧假有几天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直系亲属丧假有几天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


·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出来,因此所需要的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就业,而就业就会涉及到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因为就业就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彼此的劳务关系有法律保障。那么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些,下面将...


·工伤认定即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所进行的认定。无论是
      工伤认定即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所进行的认定。无论是劳动者自己还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都应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要是不幸错过了认定时间,对受伤职工来见肯定是不利的。那么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7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7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可能构成十级伤残。评价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十级第(14)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


·工伤总是复发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总是复发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如果参保单位的工伤员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在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后,享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那些内容?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那些内容? (一)、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


·劳动仲裁裁决超出仲裁申请范围可以撤销吗
      劳动仲裁裁决超出仲裁申请范围可以撤销吗 一、劳动仲裁裁决超出仲裁申请范围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


·疫情上不了班还发工资吗?
      疫情上不了班还发工资吗?疫情上不了班还发工资,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


·2023公司绩效工资考核标准有哪些?
      对公司而言,都有很重要的一块内容:绩效考核。很多企业也会根据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来发绩效工资。因此,2020公司绩效工资考核标准有哪些呢?5分工作绩效始终超越本职位常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要求,得到来自客户或上司的高...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程序是什么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也是您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所以,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会经历严格的验收程序,质量过关才宣告着工程的正式竣工。虽然我国每年都有很多的,各种各样的工程面世,但是,在检验的时候,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也是绝对不会让使用的。那么,工程质量不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