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形式的发展,人们也开始纷纷出来选择创业做自已的产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想要被世人所认可所认识就必需到国家商标局去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登记又有那些程序规定呢?下面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
  
  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定。
  
  第一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第三条 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商标注册号。
  
  第四条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第五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第七条 质权登记申请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允许其在30日内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其放弃该质权登记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第九条 质权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应当撤销登记:
  
  (一)发现有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质权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三)出质的注册商标因法定程序丧失专用权的;(四)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
  
  第十条 质权人或者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凭下列文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第十一条 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持以下文件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六)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二条 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或者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第十三条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需要注销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可以持下列文件办理注销申请: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凭证;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遗失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 商标局设立质权登记簿,供相关公众查阅。
  
  第十六条 反担保及最高额质权适用本规定。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原《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废止。
  
  所以申请商标专用权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也是对自己的作品自己的心血一种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它是经过国家确定的认可的也是得到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侵权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无处不在要依法懂法就不会让自己吃亏上当。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要好多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要好多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要好多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不同的专利代理机构所收取的代理费用是不同的,这里只对官方费用做汇总。 1、申请费:500元 (减缓以后,单位,150元;个人,75元)。 2、专利登记、印费、印花费:2...


·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
      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 一、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 (一)、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 4、赔偿损失等。 (发起方式:被侵权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责任: 1、责令停止侵权; 2、没...


·个人转让著作权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个人转让著作权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个人转让著作权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营改增后继续免征增值税。对于个人转让著作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工作室或者企业转让著作权的则视企业规模等做相应征收。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


·商标被抢注能否要求赔偿
       商标被抢注能否要求赔偿? 商标被抢注能要求赔偿。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抢注你的商标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 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和以前相比是大不一样,我们现在思想开放,而且更注重自己的各种权利。我们您想必都对专利这一方面都有所了解,您也知道专利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劳动成果才出来的。那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呢? 一、基本介绍 专利实施许...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 一、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中什么受时间限制? 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发表权受时间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可以提出?
      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可以提出? 一、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可以提出? 商标续展在商标注册快慢十年前后的半年内都可以提出, ;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办...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一、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