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其须履行的法定责任,不能免除。缴纳社会抚养费是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之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按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考基本标准,农村居民则参考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市民在享受法定权利的同时,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只要违反了计生政策,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受到惩处。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社会抚养费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通过上述资料的阅读,相信您对“没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已经有了具体了解。拒缴社会抚养费会产生滞纳金,如果情节严重,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有利于规范社会秩序,控制人口数量,作为公民,一旦违反计生计划,需要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
  
  
  


·大家都知道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肯定都会有监护人的
      您都知道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肯定都会有监护人的,因为未成年的身心没有成长健全,做错了事情肯定是需要有人进行承担进行解决的。这就是牵扯到了监护人的问题。对于监护人一般都是指可以对孩子的行为负责的人。那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


·一、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约定?
      一、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约定?离婚过错补偿什么时候给,要依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在起诉离婚时提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按协议的时间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


·男宝宝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如果孩子尚小,那父母离婚其实对其的影响还不是很大,毕竟现在还不是很懂事。但如果孩子应是10周岁左右了,此时父母离婚就要想办法降低对孩子造成的影响了。实践中,父母离婚需要同时对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一般男宝宝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呢?下文中我们一起进行了解。 一、男宝宝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一、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女方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二、婚前财产的范围包...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一、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不...


·婚姻法遗弃罪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遗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常见,包括遗弃孩子以及遗弃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当情节严重时,遗弃行为是构成犯罪的。然而很多人对《民法典》遗弃罪是什么并不了解,《民法典》遗弃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下文将带来《民法典》遗弃...


·一、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怎么查询?
      一、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怎么查询? 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 1、调查银行存款。 自己办理或者委托律师办理,通过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恕我直言,此点很困难,因为离婚前很少有此防范意识,且对自己人过于...


·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
      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 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我国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从立法...


·离婚问题起诉离婚要怎样撤诉?
      离婚问题起诉离婚要怎样撤诉?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告在法院立案之后、宣判之前撤诉的,法院原则上都会同意。起诉后撤诉需要满足的条件:(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


·新婚姻法 婚后增值部分如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