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1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的各种程序法其实都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我国司法界工作人员的办案效率的,这样一来对节省国家司法资源当然也是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的,提到刑法必然与之紧密相连的就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了。新刑事诉讼法全文法条今天就不给您详细的介绍了,主要是来了解一下刑诉法1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1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六条 【法庭审理中的补充侦查】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 。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要在7天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
  
  (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刑事案件审判阶段
  
  1、一审(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2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二审(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2个半月)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可见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第166条也是对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期限的一个规定,因为法庭在审理有些案件的过程当中会发生一些新的状况,那么刑事法庭会当即停止审判并且将案件发回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将相关的证据全部都补充完毕了以后再重新审理。
  
  


·诽谤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诽谤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 已经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就是指已年满16周岁的正常自然人。2、 主观具有故意,就是你明明知道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3、客观上实施了...


·一、醉驾拘役缓刑是什么意思?
      一、醉驾拘役缓刑是什么意思? 醉驾拘役缓刑的意思指的是醉酒驾驶触犯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拘役之后,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缓刑。醉驾判缓刑是指对醉驾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1...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会判多久?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最重的判刑标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一、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合法的,因为实际上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它是存在着表现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减刑的。拘役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


·危险犯犯罪未遂与危险犯犯罪既遂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危险犯犯罪未遂与危险犯犯罪既遂的区别是怎么样的?危险犯的未遂与既遂的区分标准,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一直认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时,就是危险犯的既遂。但是,这种以是否发生危险作为区分危险犯既遂与未遂标准的观点,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通说混淆了犯罪构成要...


·刑事自诉案件判刑后如何收押
      判决书生效后,由法院决定收监。但是还要看具体情形,一审判决后不立即收押,而是等二审判决的结果;程序上而言,被告上诉可能会被减轻判决;至于翻供,是否采纳需要根据翻供理由等综合分析确定。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刑事拘留、逮捕等,其本身并不是...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案件一般拘留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案件一般拘留多久?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案件一般拘留三天或者是四五天的时间。经济案件公安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二)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


·刑案二审发回重审有哪些情形
      一、刑案二审发回重审有哪些情形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


·犯罪的故意有哪些类型?犯罪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我国对刑事犯罪的主观形态分为了两种情况,即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一般要是过失构成犯罪的,那都是会比故意构成犯罪的处罚轻一些,甚至在一些情况看下过失实施犯罪行为的,其实不会认定构成犯罪。那您知道在犯罪的故意中具体又包括哪些类型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的故意有哪些类型?...


·单位行贿罪三百万以下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贿受贿这种行为在我们国家是被严厉禁止的,因为行贿受贿的话,他往往是和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这是违反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受到刑法当中严厉的处罚,比如说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单位行贿罪,很多人想知道,单位行贿罪三百万以下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行贿罪三百万以下量刑标...


·在我国规定的非法集资有死刑吗
      在我国规定的非法集资有死刑吗相信在生活当中,只要被非法集资犯罪分子诈骗过的人,对于这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人都是恨之入骨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希望公安机关在将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抓捕以后,直接被判死刑。因为毕竟这种违法犯罪的活动给自己带来了精神和财产上的双重损失。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