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要判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不为他人付出责任和大量的交通事故是因为酒后驾车,同时有很多人为了避免选择的肇事逃逸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不愿意承担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要求,也让很多家庭负担。有不了解交通法规的朋友们,可以参考上述山东高院醉驾细则资料,尽量避免酒后驾驶,珍爱生命。
  
  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抢夺罪是刑法第几条 抢夺罪如何认定
      抢夺罪同样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之一,虽然在一些方面与抢劫罪很类似,但终归还是不一样的。自然在我国《刑法》中也是对抢夺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这往往也是您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那到底抢夺罪是刑法第几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夺罪是刑法第几条 《刑法》第二...


·抢劫罪金额量刑是怎么样的?
      抢劫罪金额量刑是怎么样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1、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2、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3、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


·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上诉以及撤诉等规定,作出了详细的介绍,这是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双方证据的展开以及辩论,可能会出现很多情况。这时法官会基于证据等作出相应的判决,例如上诉的撤回。那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


·监狱减刑新规定有哪些?
      当犯罪被判刑,在监狱里面也是有机会能够减刑假释的。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规定,认真改造,有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一、监狱减刑新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


·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
      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 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 法律上处理案件的顺序,都是先立案侦查,然后再进行拘留。在民事案件中,先由当事人诉讼,法院决定可否受理。在刑事案件中,先立案侦查,在决定可否移送审查诉讼。在决定是提起公诉,争取取保或者形式谅解。 一、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


·可以构成伪证罪的是哪些行为
      制造伪证的这种行为,会扰乱我国公检法机关的办案,并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甚至会成为妨碍我国司法公正的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因此在我国刑法当中明确规定了伪证罪的这一罪行,同时对于可以构成伪证罪的是哪些行为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只有构成犯罪的话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可以构成伪证罪的是...


·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如今的娱乐形式越爱越多样化了,赌博也被人们当做日常生活的一种娱乐形式。很有可能稍不留意娱乐就变成了犯罪。所以要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涉及到赌博,一定要明确的了解赌博罪的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一、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 1、一...


·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哪个重?
      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哪个重?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有期徒刑更重。有期徒刑的时间一般较长。拘役是一种刑罚,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两种哪个轻,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具体分析。1、缓刑称暂缓量刑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


·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犯罪中经营的物品较多,包括电信业务、食盐等等,针对不同的物品,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不同,而这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立案标准。到底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


·刑诉法支持公诉与自诉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的不断普及,如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法治化很高的社会,人们在生活中的侵权问题都可以解决,在生活中对他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一定的身体损害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将会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保障受害者的利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支持公诉与自诉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诉法支持公诉...


·自己安排拘留时间可以吗
      自己安排拘留时间可以吗不可以。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二、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问题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押解途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