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签劳动合同几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绝大部分企业和职工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期限的,短则一年,长则五六年。在合同到期后,双方针对是否续签进行协商。在职工到企业干活的当天,企业就应该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合同。那么,未签劳动合同几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未签劳动合同几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通过阅读上面这篇文章,您应该知道了未签劳动合同几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和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方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没有特别原因,企业是不能辞退职工的,如果开除职工,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关于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018有以下几点: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


·劳动争议答辩状加班工资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答辩状加班工资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答辩状加班工资的内容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______________ 第 ___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不再处于劳动力廉价的阶段了,那么有些企业和工厂为了节省原材料和经费,不惜雇佣童工,童工就是未成年的劳动力,这样的劳动力不仅不用劳动合同而且也不用花太大的工资,但是这样已经犯法了,那么公司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1、用...


·旷工被辞退有工伤赔偿吗
      工伤期间因旷工被开除,开除合法没有解除合同的补偿,不合法的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金;因旷工被解除合同享有工伤方面的补偿。对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造成身体伤残和影响就业的补偿,与员工解除合同原因无关。解除合同享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


·劳动争议答辩状范文(单位版)
      劳动争议答辩状范文(单位版)劳动仲裁是我国规定的一种解决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争议的一种友好的方式。劳动者如果和单位之间有矛盾并且公司并不能对其问题进行很好的处理,劳动者是可以在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司法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仲裁。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劳动争...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没有合同怎么要工程款?
      没有合同怎么要工程款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老板可能会...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有什么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是由于企业改制损害了职员的权益,但是用人单位以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其实也就是进行工伤的鉴定。通常是先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才会进行到这一步。而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


·一、化工企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化工企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1、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2、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坚守监护岗位,在检维修监护期间,不准脱岗...


·劳动法关于加班规定具体有哪些
      一,劳动法关于加班规定具体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