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闵行公司法律师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海闵行公司法律师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其实律师有的时候跟医生都是一样的,在不同的领域都有着专业性比较强的代理律师,有的律师可能就是专门代理刑事案件能力特别强的,也有些律师事务所专门就是用来研究我国的公司法。因为现在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就以上海闵行公司法律师的主要经营业务,来了解一下主要所谓的公司法律师。
  
  上海闵行公司法律师的主要经营业务是什么?
  
  按照诉讼与非诉讼的角度划分,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有:
  
  非诉讼方式
  
  1、资产的运营和处置法律服务
  
  企业投资,并购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资产法律状态调查
  
  顾问律师定期访问企业
  
  上市公司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股权重组、企业产权交易
  
  产权纠纷调处、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
  
  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资产管理咨询
  
  2、站在改制企业的角度、企业控制人的角度提供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重组中的法律服务
  
  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
  
  申请破产、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职工持股、经营者持股、职工安置
  
  3、项目咨询代理
  
  就企业提出的特定问题、特定业务,进行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就企业特定项目的设立、建设、经营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
  
  就企业投资、公司设立、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兼并与收购、合并与分立等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项目代理服务
  
  作为企业代理人,就企业特定项目的设立,参与谈判
  
  作为项目代理人,审查或代理起草合同,章程的文件;就企业提出的特定问题,进行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4、站在收购方角度或者被收购方角度为企业兼并和收购提供法律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
  
  企业兼并等的方案设计、文件制作、谈判、申报审批等
  
  诉讼或仲裁方式
  
  包括:
  
  1、 民事经济诉讼仲裁类:确认出资人、股东身份纠纷;侵害出资人、股东权利纠纷;确认股权比例纠纷;股权转让侵权纠纷;优先认购权纠纷;公司或股东知情权纠纷;出资纠纷;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纠纷;公司决议侵害股东权纠纷;债权转股权纠纷;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联营合同纠纷;公司合并纠纷;公司分立纠纷;企业出售纠纷等。
  
  2、刑事诉讼类:包括但不限于站在资产所有者(被害人)的角度或者被告人的角度提供刑事诉讼法律服务等。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对不服行政机关关于产权处置的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在进行涉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的行政许可行为时行政行为的复议和诉讼;对行政机关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的复议和诉讼等。
  
  综上所述,上海闵行公司法律师的主要经营业务总体来说都是围绕着公司跟公司法之间的相关业务的,因为公司有的时候的资产运营,必须要紧密结合公司法跟我国特色市场经济运营体系,现在的公司不会遇到了纠纷以后在专门的到律师事务所去找律师的,成规模的公司肯定都专门聘请的有公司的法律顾问,遇到企业股权重组,产权交易的这些重大事项的时候都要有法律顾问的帮助。
  
  


·一票否决权公司法中应该怎么使用?
      一票否决权公司法中应该怎么使用? 公司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最常见的组织形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我国的公司中的内部组织形式也越来越成熟。一般的公司的内部组织系统中,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三者会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局面。随着我国对劳动者的重视,一般企业中还会有...


·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公司法在设立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获得公司法人身份的请求,公司在设立之后,股东出资是由期限限制的,此项规定是由公司法41条所规定的,具体来说,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呢? 一、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


·公司和分公司合同变更可以吗?
      公司和分公司合同变更可以吗?合同的主体不变,内容改变,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的内容作出修改,学说认为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合同变更的“同一性”决定了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内容的改变而不包括主体的变化...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生活中,如果您想注册一家公司,那么在公司注册前了解个人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是非常必要的,事先对公司注册注意事项进行了解,可以帮助创业者少走弯路,为以后公司运营提供帮助。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


·2023公司注册流程主要是什么 公司注册流程主要是什么?
      2023公司注册流程主要是什么 公司注册流程主要是什么?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


·确立集体企业改制新政的方案有哪些
      确立集体企业改制新政的方案有哪些? 只有通过正确的改革途径和改革方式来进行集体企业改革新政才能让集体企业更好的在我国的经济体制中发展生存,导致很多集体企业对转型发展之路一头雾水,那么确立集体企业改制新政的方案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下面就为您解答一下集体企业改革新政的流程。 一、在...


·挪用公司资金罪量刑标准
      挪用公司资金罪量刑标准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有哪几种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有哪几种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
      加班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如非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这是《劳动法》中赋予员工的合法权利。但现实中,有的公司公然违反法律中的规定,强制要求员工加班。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公司法人没有股份可以吗
      那么公司法人能不能没有股份呢?可以。法人代表并不一定必须具备股份。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董事和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产生 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