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叫劳保局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叫劳保局
  全称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三方面工作: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仲裁。 就业:就是让劳动者有工作、有饭吃。 劳动保障:就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诸如强制企业给劳动者交各种保险、追讨拖欠工资、按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条件等。 劳动仲裁:当企业(雇人方)与劳动者发生纠纷时,依照法律进行仲裁。现在劳保部门已经和当地人事部门合并,统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二、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1.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这是劳动合同法四十条所规定的强制性内容 即使合同不约定 也应该依法履行2.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实际经济补偿低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月工资水平的 该条款部分无效 不服的可以向劳保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仍有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三、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说要提前一个月辞职,说不发放全部工资,可以追回同投诉吗?
  
  (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等情况,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 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以上就是对劳保局能不能解决劳动合同纠纷这个问题的全部整理。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而法律就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法律的其中一项原则之一。产生劳动合同纠纷,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限要如何认定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一般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至尸体火化之日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试用期主动离职劳动法规定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试用期主动离职劳动法规定需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主动离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劳动者辞职的,只需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


·工伤认定上诉期限是多久?
      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工伤事故受到身体伤害时,申请工伤赔偿是职工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在申请赔偿之前,需要先到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经认定为工伤的,才能继续办理后面的工伤赔偿手续,但如果工伤认定没有审批通过,职工对结果存在异议时,就要申请行政复议、仲裁或起诉了,那么,工伤认...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有必要吗
      又到了毕业季了,我国人才市场也在逐渐的发展壮大,我们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任何个人或者是企业都不能违反相关规定,相信很多人疑惑,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有必要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新员工相关规定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


·劳动关系的终止是什么意思?
      在具体实际中,经常有劳动者由于工伤事故赔偿、工资待遇标准、休假计算时间等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和纠纷,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甚至诉诸法院,在各类劳动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最首要的前提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确定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代表双方正式建立起合法的劳动...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一、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


·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现实中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


·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
      会选择诉讼或仲裁。那么拖欠工资的仲裁期限是多长?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原则上为一年。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2.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工人不敢要求他们的权利,因为他们害怕失去他们的工作,即使他们知道他们的合法权利被侵犯了。因此,为了充分保护...


·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一、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谁提出请求,谁就要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否则就得不到法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