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房产是婚内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正常应该一人一半进行分割。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情况除外,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相关法律规定
  
  婚后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过我们搜集整理的婚后买房的规定的相关资料,相信您对婚后买房的相关认定已经有所了解。在法律上,为了避免出现因离婚而导致的经济分配问题,所以对离婚时对房产的界定非常严格。建议对相关法律规加强学习,做到充分了解,遇到难以理解的问题时,建议咨询律师。
  
  


·药房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
      药房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药店高价卖口罩显然属于犯法行为,公民可以直接举报处理,因为疫情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严重,很多一线的医务工作者都非常的缺乏必须的防护口罩,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故意提高口罩销售价格的犯法行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杭州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包括:如果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离婚在我国近几年来越来越频繁,很多婚姻家庭由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包括离婚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解决这些问题的详细规定和说明,其中就有包括离婚房产房贷的相关说明,那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吗?
      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吗?1、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婚前财产,主要需要看婚前是否已经将房款付清。若是付清则属于个人财产,若是贷款购房,如果是一个人还款,则是婚前财产;如果是两人共同还款则,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一房二卖司法解释一个房子和两个销售意味着卖方将同
      一房二卖司法解释一个房子和两个销售意味着卖方将同一套房子一个接一个地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家,或者同时与两个买卖合同。也被称为房屋的双重出售。从民事责任的角度看(1)有效合同的任何买方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本合同并交付房屋。从合理的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履行向第一买方交付的义务,...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


·夫妻离婚房子能过户给未成年小孩吗?
      夫妻离婚房子能过户给未成年小孩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


·一、办理房屋确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办理房屋确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是他母亲的怎么分配?
      在社会婚姻观念逐渐开放的今天,人民对于离婚的态度已经不再是避不可提,离婚现象也逐渐增多了起来。但是离婚带来诸多问题,财产分割所占份额巨大。可是人们会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是他母亲的怎么分配?关于该问题下文有详细解释。 2017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


·一、北京市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如何书写?
      一、北京市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如何书写?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一、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还有么 没有合同,就不可能有约定违约金,不能起诉主张支付违约金。 主张违约金,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肯定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