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都有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企业也在市场内不断的扩大。但企业的扩大需要资金来做后盾和支撑,这时转让股权就成了一种很好的融资方式了。那国家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都有哪些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对这类税收又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讲解。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二、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如果转让方提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的,应自实际取得股权转让收入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该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未按期如实申报的,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三、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四、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五、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国(地区)实际税负低于12.5%或者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税的,应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一)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二)境外投资方与其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三)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情况;(四)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与中国居民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五)境外投资方设立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说明;(六)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六、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通过滥用组织形式等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且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后可以按照经济实质对该股权转让交易重新定性,否定被用作税收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七、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八、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同时转让境内或境外多个控股公司股权的,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应将整体转让合同和涉及本企业的分部合同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没有分部合同的,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被整体转让的各个控股公司的详细资料,准确划分境内被转让企业的转让价格。如果不能准确划分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选择合理的方法对转让价格进行调整。九、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税务机关核准。十、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一种股权转让的税收,这部分税收是个人对企业获得利益的一种税收。税收是支持国家对教育、医疗、公共基础建设的主要来源,也是我国维护和平发展的前提。您一定要按时交税。
  
  
  


·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免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免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需要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负责的,也就是说负责平时公司的运营情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以及免职都是需要任免职书的。那么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免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电梯分公司能签维修保养合同吗?
      电梯分公司能签维修保养合同吗?电梯分公司无权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由总公司授权或者直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成立的最初,都会设立一个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处理各种大小事务的代表,同时也作为公司在法律层面的负责人。因而公司法人一经确立一般就不再更改,但也有许多其他的情况,如原公司法人发生意外而不能继续履行法人的义务,承担法人的责任,这时候就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是可以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包括: 1、要约收购义务豁免, 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 3、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审批, 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构成借壳上市的)行为审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按照标准...


·企业拘留多长时间开除
      企业拘留多长时间开除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情形:如果是行政拘留,只是行政处罚。应加强对该职工的批评教育,可以不对该职工进行纪律处分;如果是刑事拘留,该职工有可能涉嫌犯罪,待法院判决后再作处理。如果是无罪判决,不做任何处理。如果是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管制、拘役),可以给该职工降级...


·企业倒闭后档案在哪?
      企业倒闭后档案在哪?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真是情况的文件材料,人事档案对于我们个人至关重要,所以档案的保管就尤为重要,那么企业倒闭后档案在哪?我们国家对于档案的管理有哪些办法?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其相关内容。 一、企业倒闭后档案在哪。 企业人事档案一般是托管在“劳动...


·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能变更?
      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能变更?公司从性质上分,可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性质的公司,在变更股权上也有所不同。对于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能变更这个问题,是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回答的,但是两种形式的变更流程是差不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


·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一、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 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 二、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


·香港公司股东身份证明怎么开?
      香港公司股东身份证明怎么开?1、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法人股东,要带上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到公司所属的工商局,申请查询公司的档案,一般服务大厅都有电子查询,查到资料。3、手续齐全后,说明需...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种类 (一)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