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
  有利于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请您阅读。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即建筑施工组织与建筑施工管理,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是以建筑产品为对象,从系统论的角度,并应用其他相关理论,研究如何通过合理的安排、组织与协调建筑产品生产的诸要素,优化施工过程,保证建筑工程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实现建筑项目投资效益的合理最大化。
  二、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存在的现状
  我国建设规模空前扩大,多年来,项目管理不论是在理论上、实践上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创建了一批质量好、进度快、造价省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名牌工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企业赢得了占领国内外市场的社会信誉。但是在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
  1、施工组织计划有待完善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专门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来明确、详细地规定建筑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而导致目前许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千篇一律、针对性不强或者根本只是应付检查,甚至有一些小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标后根本不制定施工组织计划。这种无序的施工组织计划设计极大地降低了施工组织与管理的有效性。
  2、施工管理内容有待健全
  目前大多数施工管理的内容低俗仅仅从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提出了保证措施,技术性措施较强,管理措施较为薄弱,可操作性差,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管理内容有待健全。
  三、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化管理
  
  1、制订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原则及编制程序
  完善施工组织计划首先就要明确施工组织计划的编制原则,在原则的指导下制定合理的编制程序。要重视工程的组织对施工的作用;提高施工的工业化程度;重视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重视工程施工的目标控制;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施工技术;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提高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合理部署施工现场,实现文明施工。
  2、提高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工科大学生管理知识的学习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建筑施工的单位众多,从业人员数量庞大。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结构、综合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其他行业相比较,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偏差是不争的事实。每个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应养成不断学习提高的好习惯。应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技术标准,学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地进行知识的更新换代,还应积极参加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的有关建筑工程的科研活动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有总体控制的作用,可以提高管理效率、还可以进行成本控制,更好地进行工程造价,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效果。希望上述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是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


·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
      员工在企业工作,如果双方产生劳动纠纷,会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的介入,解决双方的争议。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有些员工在入职之后可能并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以下的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 ...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您要知道,在我国鉴定的种类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有时候一字之差,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都是不一样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员工有时候会做工伤鉴定,有时会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


·劳动合同在我们的工作当中起的作用是非常的大的
      劳动合同在我们的工作当中起的作用是非常的大的,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也是有很多,是非常的严格。其中就有有关于社保方面的规定。社保是为了保障我们公民今后的生活的,那么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呢? 在没有找到工作之前,需要自己缴纳全部社保费用。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


·没签劳动合同满两年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没签劳动合同满两年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在劳动关系建立满一月后第二日起至满一年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则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即用人单位最多应当支付不超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规程》(DBJ 04/T289-2011)是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西省地方推荐性标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实施4年来,对规范省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资料,完善施工安全管理过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建筑...


·同工同酬法律依据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么
      随着社会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强调平等,注重平等,追求平等。所以也有更多的人看重同工同酬法律依据。同工同酬强调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防止工资分配中的歧视行为,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相同,就应给予同等的劳动报酬。接下来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法》对同工同酬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据...


·劳动关系双方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时间?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纠纷都是由于用人单位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造成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在法律上双主的劳动关系应受到保护,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友及存续时间,就会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那劳动关系双方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时间?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


·现如今拖欠工资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此类官司也越来越多,拖欠工资
      现如今拖欠工资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此类官司也越来越多,拖欠工资是让人们十分愤怒的事情,我们要学习此方面的法律知识,知道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拖欠工资有哪些解决办法?为您解答。 一、拖欠工资的的补偿办法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