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谁也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交通事故却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主要是我们车辆的不断增多和驾驶人、行人等没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道路交通造成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双方来讲是非常的痛苦的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处理呢?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确定事故的伤亡程度和财产的损失情况,在一般的情况下,对于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比较微小的交通事故还是本着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比较好,这样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一些,协商不成功就要报警,和保险的报警,这是必须得,等待交通警察前来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协商好的交通事故的现场应该保持好,不应该破坏,等待交通警察的现场的痕迹检测。确定双方的责任划分。
  
  2、造成人员伤亡的要抓紧时间报警和报打急救电话,保持好现场。同时要保险报警,抓紧时间救人,一般的交通警察能进行现场处理的就进行现场的事故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是请求调节的,交通警察可以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节的。但是,比较厉害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马上就能调节的,需要时间,特别是有伤员的。有重大财产损失的。
  
  3、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在接到报警以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相应的时间内给你制作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我们还是要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二、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也就是说,车辆不可能长久存放在存车场,一但交警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肇事者就可提车。此时,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4、若在诉讼中,依法赔偿的数额较大,而肇事者不愿赔偿或事故车辆的价值不足以支付,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进行财产保全。
  
  5、最好请律师代理索赔,虽花了点律师费,但减少了盲目性,能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尽量多的获得合理利益,两相比较,还是请律师划算的多。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7、在交警调解时,不要轻易签定比法定数额低很多的调解书。因为,调解书签定后,即视为双方签定了一份合同。一旦肇事者不支付调解书上确定的数额,起诉时就只能按调解书上确定的数额索赔,不能再按法定数额要求。无形中让肇事者占了便宜。
  
  8、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其实,上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就是报警,对于交通事故,当中的各方人员肯定都想尽快的处理,但有的时候这种事情是不以本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各方人员对于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全部都互相推卸,那与其做过多无谓的口舌之争,还不如将责任认定交给交警工作人员来处置。
  
  


·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行为,特别是机动车这一类车型的,比
      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行为,特别是机动车这一类车型的,比如摩托车,喝酒骑摩托车也算醉驾。摩托车车速快,如果发生醉驾肯定是性命不保,十分危险。注销驾驶证是醉驾的一种处罚方式,那么,醉驾摩托车会注销a2驾驶证吗,摩托车醉驾怎么处罚?请看下文。 一、醉驾摩托车会注销a2驾驶证吗 醉...


·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一、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一、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在《交通法》中,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标准,燃油助力车应是轻便摩托车。 《机动车运行安...


·一、上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可以索要双份吗?
      一、上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可以索要双份吗?在上海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时不能主张双赔。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由第三人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由用人单位或者...


·交通法规定违章停车扣分吗
      交通法规定违章停车扣分吗 交通法规定违章停车扣分吗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行政处罚100元。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


·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这样日后
      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这样日后办理登记备案或者房产过户的时候,才能够比较顺利。当然,现实中,若需要购买的是房屋属于回迁房的话,此时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签订书面合同也是很有必要的。那这个回迁房买卖合同该怎么写?我们带来最新回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帮助...


·五险一金是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
      出门在外工作最关心的保障是什么,莫过于“五险一金了,“五险一金”新规的颁布,会产生一些新得问题。那么五险一金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很多朋友还是存在疑惑的,为了更好的了解,下面我们为您盘点“五险一金”新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


·新交规的出台将道路驾驶规定
      新交规的出台将道路驾驶规定得十分严格,如果被发现酒驾、醉驾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有些人可能会问,有前科又醉驾要怎么处罚呢?其实如何处罚不是看有没有前科的,有前科不一定就会加重处罚,反之,没有前科也不会减轻处罚。具体如何处罚,我们一起来看本文。一、有前科又醉驾要怎么处罚?视情况而定。...


·个人合伙内部股份转让交税吗
      需要交税,转让股权就是公司的股东把自己的股份给另外一个人,这个是有偿的,要是无偿的也是要缴纳税费的,印花税是肯定有的,要是转让方还是自然人股东的就会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


·谁都不想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总是伴随着纠纷和
      谁都不想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总是伴随着纠纷和争议,有些人觉得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太慢而且麻烦,就会私下双方协商决定责任和赔偿,从法律上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双方协商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解释。 不可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交警调查后出具的。《中华人民共...


·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伴随着死亡事故的,两者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而交通事故的出现,常常也会涉及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而因为死亡情况的出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在分配方面就有会有所不同。那么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海南交通事故死...


·一、醉驾证据是交片警找吗?
      一、醉驾证据是交片警找吗?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在案件侦查终结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