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几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几种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这类离婚的概率较低。2、法院诉讼办理离婚对于离婚、小孩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起诉办理离婚。对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他证据材料。对于第一次起诉办理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则需在判决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手续。一般法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大多数会判决准予离婚办理。对于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书。这个和离婚证效力一样。
  二、哪些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应注意的是,只有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才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
      一、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


·有抚养权但不一起生活法律做了哪些规定
      夫妻关系解除与否都不影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法律对于抚养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抚养权但不一起生活法律对这样的行为做了哪些具体的规定呢?抚养权是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前提条件的,只要是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利孩子跟随那方一起生活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有抚养权但...


·男方准备离婚怎么争抚养权
      男方准备离婚怎么争抚养权?1、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方式和起诉方式。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


·小孩子抚养费起诉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近年,我国离婚的案例不断上升,有些夫妻没有小孩的,在离婚时就只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些夫妻有小孩的,不但只涉及财产的问题,甚至连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也会有争议。那么,小孩子抚养费起诉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


·与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婚后配偶因为犯罪而在监狱里面服刑的,这会导致夫妻长时间的分居两地,对双方的感情影响也是很大的,因此就会出现与服刑人员离婚的情况。但此时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自然不太可能协议离婚,就只好诉讼离婚。因此说到与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其实也就是指诉讼离婚的程序,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股权增值部分夫妻财产分割时要遵守哪些原则?
      股权增值部分夫妻财产分割时要遵守哪些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


·结婚六年离婚女方能有什么补偿?
      结婚六年离婚女方能有什么补偿? 一、结婚六年离婚女方能有什么补偿? 结婚六年后,女方在男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偿,否则只能公平平等的分割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


·协议离婚的抚养权一年可以更换几次
      没有次数限制。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


·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能改吗?
       一、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能改吗? 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诉讼来更改,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


·婚内财产是指什么
      婚内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离婚时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很多夫妻在孩子尚小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但解除婚姻关系的,也不能免除对小孩的抚养责任。这种情况下,没有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通常离婚时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这是很多离婚夫妻需要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时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