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
  
  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2、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二、公司法人的特点是什么?
  
  公司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 依法成立。
  
  (二)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三)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事自然人和公司法人,他们的民事行为方面是有所区别的,其次就是发人,他是在法律上,理智的一种人格并不想有真正的生命实体,而在自然人他是享有生命的。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其他的法律规定。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


·股东变更什么时候生效
      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时生效,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原则?上市公司为保证已有的融资财产处于安全状态以及接下来资金流动的顺利,要确保达到好的理财效果,避免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为此需对公司的经营和资金的流动进行控制和管理。那么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原则呢,接下来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怎样进行融资管理 ...


·公司变更增资验资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增资验资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增资验资程序: 一、工商变更相关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 (2)股东大会决议;(可从网上下载) (3)公司章程修正案,需与原公司章程核对;(可从网上下载) 二、至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金及验资 1、至银...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原始股东有一定的出资,当然此时的出资可以是实缴也可以是认缴的,具体还要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但现实中,有些股东的出资存在瑕疵,而作为公司的股东自然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权利,那么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


·股东变更登记材料都有哪些
      股东变更登记材料都有哪些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


·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就职吗
      同时入职两家公司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违法《劳动法》的,一般也是不被用人单位所允许的。这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与该员工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进行赔偿,所以不要同时入职两家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
      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一、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


·股东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吗
      股东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吗公司股东认为公司股东会决议损害其股东权益,往往会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那股东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吗?如果可以的话,那股东让公司收购其股份时应注意啥?本文马上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一、股东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吗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


·公司年利润分红需要多少股东
      公司年利润分红需要多少股东?公司股东花名册上登记的股东都有权利分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要先向南京工商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由南京工商管理局联网查询公司名称在中国境内有没有重名的情况存在,若无,在五个工作日内便可以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