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注意事项 我们都知道合同是依法保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签订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注意事项
  
  我们都知道合同是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的法律文件,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小心谨慎,才能防范不必要的合同纠纷。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是委托方与设计人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是双方的行为准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那么,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
  
  一、关于委托人与设计人
  
  1、委托人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
  
  2、设计人的资质情况、施工能力、社会信誉、财务情况。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而且需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1、填写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委托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1、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1、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八、违约条款应注意
  
  1、应针对具体条款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
  
  2、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九、争议解决条款应注意
  
  1、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十、补充条款应注意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签订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注意事项,尤其应注意资质、资金、工作内容、价款、违约救济这几项条款,应小心谨慎,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签订,有条件的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签订。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随着劳动争议事件的不断增加,合法解决劳动争议,已经成为维护劳动关系中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之一。而在处理劳动争议这类案件时,首先在经过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后方可进行起诉。那么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作详细解答。一...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招标?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建筑工程,都是需要公开的招标的。现实生活中,很少有直接将某个项目指定给某个公司,这样容易出现暗箱操作。为了公平,招标是有效的手段。商场上,虽然竞争激烈,但是,这就像是在河流中,不努力就会被水冲走。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施工招标...


·职工的工资包括福利吗?
      一、工资包括福利吗?工资是指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患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年休假等特殊情况下,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


·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什么?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


·如何约定劳动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怎么约定
      试用期是多久、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等等问题,都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那么,在法律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究竟应该如何约定劳动试用期呢?此外,在实践中,双方又该如何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约定劳动试用期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


·工伤赔偿数额怎么计算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员工,经过了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后,就可以主张工伤赔偿了。但是这个工伤赔偿数额该怎么计算呢?这可就难倒了很多工伤职工。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的内容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


·要支付返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
      要支付返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 法律并没有禁止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再次参加工作,因此不少身体健朗的退休人员,在退休期间还是会接受公司的返聘,然后继续上班。在这种情况下,安排其加班的话,要支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要支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 由于退休人员不...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


·进单位档案工种不明确怎样证明?
      进单位档案工种不明确怎样证明? 我国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十分严格,职工从事符合规定的特殊工种,原始档案记载清楚,且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累计已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如档案记载不清,须提供工资发放表、保健津贴发放表、工资卡等原始材料,材料能清楚认定从事的岗...


·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质量不合格的建筑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使用单位或个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产生重大人身伤亡,而电气安装工程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对工程整体质量水平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也会纳入工程质量保证的项目之中,那么,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是...


·一、西安市工伤鉴定鉴定什么内容?
      一、西安市工伤鉴定鉴定什么内容?西安市工伤鉴定所鉴定的内容主要是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