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提起权利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股东是企业投资入股的人,并且会有一定的股份,是董事会的一员,股份越大,权力越大。但是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对股东的权利又作出了新的解释,其实,不管怎样,身为股东,就要对公司负责,在公司的大事件中,起到带头作用,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提起权利有哪些?
  一、公司设立方面的变化
  在公司的设立方面,从立法理念和立法政策上的变化来看,主要是从防止滥设公司向方便设立公司的转变。旧公司法基于当时的背景采取了防止滥设的政策,其初衷是为了避免滥设公司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但是,为了禁止少数违法者的行为,却为多数投资者设立公司带来了不便。为此,此次公司法的修改以方便投资者设立公司的政策取代了防止滥设公司为主旨的立法政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以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规定为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现统一规定为3万元,如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新公司法对此调整为500万元。注册资本降低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公民积极投资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同时该问题还涉及到了资本信用被弱化,资产信用被重视的问题,旧公司法贯穿的是严格的资本信用制度,强调的是对债权人的保护,而实际上注册资本并不能起到在对债权人的保护,真正决定公司偿债能力的是它的资产,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的降低实际上是体现了资产信用的立法理念。
  2、出资采用认缴制,可分期缴纳
  旧公司法实行的是实缴资本制,就是必须在设立公司时将所有的注册资本一次缴足,而三资公司实行的是认缴资本制,公司成立时只缴纳部分注册资本额,在公司成立后一定期限内再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这样的规定既造成国内国外投资者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也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难度,还无法惩罚投资者规避该规定的投资行为。为此新公司法采用了认缴资本制,允许股东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但同时规定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性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可用以出资的财产范围扩大
  旧公司法规定货币、实物、工业财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五种形式的财产可以作为设立公司的出资,新公司法为了适应现代民事主体可以将其拥有的多元化的财产权益进行投资的实际需要,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同时也明确了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用于出资,除此之外,只要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这两个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就可以用来出资。以前一直困绕投资者的股权、债权、采矿权等是否能出资的问题,现在能找到答案了。
  4、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70%
  对于工业产权的出资比例旧公司法规定不得高于20%,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最高也只能达到35%,其余为货币或实物出资。新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说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扩大到了注册资本的70%,这对于拥有高新技术而无其他财产成立公司的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信息。同时,新公司法将工业产权的用语修改为了知识产权,使得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也纳入了可出资的范围。
  5、自然人和法人均可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旧公司法不允许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除外),但在公司实际运营中,股东出于种种目的而产生的挂名股东和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而只剩一名股东的现象,都是实质上只有一名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使各类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的平等,新公司法允许自然人和法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考虑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导致公司与股东混同的情况出现,新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五方面的限制性规定:第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并且一次足额缴纳;第二、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不得再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中应当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第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股份公司发起人数的要求趋于统一
  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5人以上,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的,新公司法统一规定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这样有利于不同投资者在法律地位上的统一和平等。对于发起人应在200人以下的限制来源于我国的实践和国外的法律规定,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发起人应在2人以上的规定,一方面考虑给更多投资者提供选择股份有限公司的便利,并且使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在合作的发起人的选择方面减少困难,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统一国有企业和其他类型的企业在设立人数方面的要求。
  7、允许定向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新公司法保留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还增加了定向募集设立方式。定向募集是向机构投资者等对投资风险具有较强的识别、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的设立方式,这种方式因操作便捷、能够减少费用和成本,且发行人承担的披露义务较少而被较多投资者看好。以上,就是关于“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提起权利有哪些?”问题的相关回答,身为股东,要以身作则,虽然股东的权利很多,但是也还是要根据公司章程办事,现在许多人都开始自主创业,关于金融方面的知识要多加学习,多加了解,在法律知识方面,也应该进行深入了解,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
  
  
  


·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的流程是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的流程是哪些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 收购协议应具备下列条款: 1、收购对象...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收购人必须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人想要建立有限公司首先要了解的就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那你知道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吗?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介绍相关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包括七个环节。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公司并非是分阶段给股东分红,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和企业在登记时都要有足够的注册资金才能注册成功,在登记成功之后也要有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融资是为了保障企业能够正常运营必要进行的活动,但是对于农业企业来说,进行融资要比其他企业更为困难,那么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


·我国的民营企业是什么?
      我国的民营企业是什么意思?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企业已成为国民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克服了先天不足和基础薄弱的劣势,也为国民经济提供了活跃的经济增长点,但是在我们平民中却不太了解民营企业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一、民营企业是什么意思民营企业,简称民企、...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股权转让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是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的重要手段。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变更后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由于公司章程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总的指导文件,所以要慎重对待。那么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下面...


·怎样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怎样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一、怎样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首先要做的是与前述的发起设立的程序中前两步相同的步骤,有所区别的是,在发起设立中,发起人要认购全部的股份,而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只认购全部拟股份中的一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认购数额应不少于首期发行股份数的35%。...


·私营企业该怎么进行管理
      私营企业该怎么进行管理 一、私营企业是什么意思 私营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公司里面的大股东通常情况下都是对于公司持有的股份份,对于这些股东来说,他们和一般的小股东所承担的一些义务是有所不同的,因为毕竟他们享有的权利大小也有限制。那么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


·为什么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
      为什么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 随着社会经济改革的深入,国家政府积极鼓励万众创业,由此鼓励了许多人成立公司企业,创业创新。但是要想成立和经营一个优秀的公司并不容易,程序繁多复杂。那么你知道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下面由我们来为您简单讲解一下。 为什么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 1、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