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后还在上班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后还在上班怎么处理?有一些劳动者与企事业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劳务派遣合同,有一些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后还在上班,关于这个问题,是否对劳动者进行补偿以及如何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需要看是劳动者一方还是企事业单位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劳务派遣用工关系里面,存在三方主体即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不知道您说的是您和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到期没续签?还是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也就是您被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没有续签?如果是后者那么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用工单位有权利将你退回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给您安排新的工作。如果是前者则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没有续签继续用工的话,双方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续签也没有继续工作的话,需要看劳动合同解除是哪一方提出的,具体提出的理由是什么,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后还在上班这个问题,您可以根据是自己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还是用人单位与自己(自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来向用人单位索取应有的经济赔偿。
  
  
  


·劳动关系法的构成包括哪些方面?
      员工进入企业工作,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表明双方正式成立劳动关系。但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企业与员工都会签订劳动合同,而两方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关系的确立又不仅仅从劳动合同上体现出来。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关系法的构成包括哪些方面?...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社区协助劳动就业保障方面事情的人员,它的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社区协助劳动就业保障方面事情的人员,它的作用是为了促进再就业,以及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相信您更关心的是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劳动保障协理员新政策。   一、劳动保障协理员新政策是怎样的   1、 职业名称   劳动保障协...


·辞退员工应当申报工会吗?
      辞退员工应当申报工会吗?辞退员工不应当申报工会,辞退员工的合理的手续当中,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并不存在着申报工会这一个流程。辞退员工不需要工会同意,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需要自第二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通知即可...


·要求工伤赔偿,哪些能赔
      要求工伤赔偿,哪些能赔 ?职工上班时受到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并领取工伤赔偿。不过,因为一些公司未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所以员工是直接找公司主张赔偿,那么,这个时候职工主张自己的权利时要先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 实践中,根据不同程度的受伤,请求工伤赔偿...


·65岁临时工辞退有补偿吗?
      65岁临时工辞退有补偿吗? 一、65岁临时工辞退有补偿吗? 没有补偿,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按《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劳动...


·公司不承认员工患有职业病怎么办
      公司不承认员工患有职业病怎么办 ?因为一旦有员工患有职业病的话,那么公司不仅需要依法给予工伤赔偿、岗位津贴,还甚至会被员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所以这其中的费用是相当多的,所以即使员工真患有职业病,也尽量不承认以避免承担责任。 规定上员工患有职业病需要具备下面的条件: 1、患病...


·委托工伤评残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委托工伤评残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符合评...


·关于工伤鉴定的后果是怎样的
      因公负伤并且在病情相对稳定以后,是否因为工伤的情况影响到了自己的劳动能力,相信这一点员工本人是最有感觉的。如果认为工伤在某些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的劳动能力,最好是申请做工伤鉴定,因为工伤鉴定不仅仅是为了让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关于工伤鉴定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


·如何辞退有养老保险的员工
      如何辞退有养老保险的员工单位给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辞退有养老保险的员工,需给支付补偿金,但无需继续为员工缴社保。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


·劳动局工伤鉴定内部信息的管理条例是什么
      员工的工伤能力鉴定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国家要求在开展鉴定工作的时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制定的相关准则,不得人为操作影响鉴定的结果。所以在我国,劳动局工伤鉴定内部信息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局工伤鉴定...


·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试用期可以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