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税费缴纳要约定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税费缴纳要约定好
  
  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次税费应当如何承担,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二、严防“一房数卖”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当前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其次是出卖人先行交付,买受人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如果数买受人均未占有房屋,依法成立在先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履行合同的请求应予以支持。因此,出卖人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相应的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十分重要。
  
  三、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四、买方要留尾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五、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六、尽量要求卖方的第1顺序继承人签字
  
  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1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1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所述,在购买回迁房时,最重要的是签订购房合同以及查看业主是否持有产权证。通过以上购买二手回迁房如何能避免风险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有效的帮助您规避购房风险,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了更加可靠安全,可以事先咨询专业的律师。
  
  


·非珠海户口买房条件是什么?
      非珠海户口买房条件是什么?(1)外地人想要本地买房,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2、在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3、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


·武汉离婚房子强拍卖和法院的联系?
      众所周知,在这离婚率越来越大的时代,当今社会对离婚现象的关注度也是愈发强烈,离婚将涉及到财产,家庭的关系,以及更多的纠纷,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甚至有些离婚会改变孩子的性格,影响孩子的成长,近年来,常常会看到离婚因分割财产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那么武汉离婚房子强拍卖与法院的...


·遗产房屋分割诉讼判决一般是多长时间
      遗产房屋分割诉讼判决一般是多长时间 一、遗产房屋分割诉讼判决一般是多长时间?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


·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
      一、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不能。因为开房无法证明重婚罪。重婚罪,指的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如果没有与他人结婚,不构成重婚罪。如果长期与他人的婚外性行为,不以夫妻名义,属于同居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成立事实婚姻的,可构成重婚罪。主观方面上...


·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都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都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时候,您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国家制定的有拆迁补助的相关法规,拆迁补助款不仅仅包括对拆迁房屋的补偿,其中还有一些其他的补偿款项。补偿的聚体数额由各地政府自己制定,不过补偿的内容大概都是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


·一、成都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一、成都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同以往的规定不同,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同时,2013新婚姻法全文中还首次出现了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除此之外,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相关条例还指出,一旦双方离婚,其中一...


·子女买房父母出资的性质
      “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为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起明确的,按照民法典...


·在我国离婚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虽然婚姻法对于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包括房产证,不动产的分割都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但是实际上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我国的婚姻法,以及该如何处理离婚以后的这些财产问题都十分的不清楚,比如说有些人也问过我们在我国离婚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一、在我国离婚房子可以给女方...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


·对于房产税,如今尚未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只是在个别城市
      对于房产税,如今尚未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只是在个别城市,如重庆,开始了试点工作。但这不并不排斥以后会开征房产税,因此当事人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标准又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