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事故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在事故发生后,虽然说肇事方在医疗期间会支付医疗费用。但是在医疗期后,该事故对我们身体造成的损害无法恢复,形成不同程度的伤残,则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拿到医疗事故鉴定书要求对方赔偿。而对于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完成是在45天内。那医疗事故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到底是不是,来看文中的详细介绍。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对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医学会应当在接到双方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天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所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作用
  
  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
  
  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受理条件 ? ?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定费用 ?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所以说,医疗事故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因此,一定要在这45天内办理好,避免出现逾期不成的情况。而对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受理,也会存在一些不予受理的情况,您要仔细看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要缴纳鉴定费用,申请二次鉴定的不用缴纳费用。医疗事故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
  
  


·医疗事故责任是不是无过错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是不是无过错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


·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一、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在我国存在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专家鉴定组成员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一、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1、依法鉴定原则。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2、科学鉴定原则。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


·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
      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 医疗事故是我国目前比较热门的话题,存在于医生和病人之间。有时医疗事故可能双方各执一词,这还源自于发生医疗事故时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对医疗基础知识的了解。那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方便您对这部分法律的认...


·医疗纠纷官司多长时间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官司多长时间是怎样的一、打医疗纠纷官司的诉讼技巧 医疗纠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争议很大。我们认为,医疗纠纷是指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因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医方发生的争执。其特点是: 1、存在于诊疗过程中。医疗纠纷必须是针对诊疗护理所产...


·医疗死亡事故处理流程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打架医疗纠纷怎样起诉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打架医疗纠纷怎样起诉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一、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节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


·年医疗过错赔偿费有哪些
      年医疗过错赔偿费有哪些?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几种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几种1.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将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B、医...


·公立医院科主任有权辞退员工吗?
      公立医院科主任有权辞退员工吗?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但科室主任却无权。若你是正式职工,则是人事关系。员工不服,可以提出人事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