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算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当今的经济社会里,民间借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一天都会发生。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也常有发生。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就是利息的计算、支付。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算的呢?简而言之,该如何计算民间借贷的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算的
  实践中民间借贷,有的自行约定了利息,而有的没有约定,对此法律对于利息的支付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分具体情况:1、明确约定利息的情形。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只要借条上或借款合同上没有写要支付利息,那么出借方在还款期限内不能要求支付利息。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同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此,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3、明确约定不支付利息的情形。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如何计算民间借贷的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要注意以下风险:1、债务人信用的风险;2、借款用途的风险;3、损失利息的风险;4、担保风险与防范。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民间借贷活动中,除了借款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利息以外,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话,出借人还可以向借款人索要逾期还款的利息。对于这些利息,如果您自己不知道应该怎么计算才合法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如果被人逼着写借条怎么办?
      如果被人逼着写借条怎么办?第一,要报警,只要有报警记录就行,可以以后作为证据使用。第二,在对方起诉要钱是可以主张说是被胁迫的,是无效的借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适用香港仲裁条款?
      股权转让就是投资者在其所投资的企业发展到相对成熟的情况下,投资者将所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获得利益的过程。那么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适用香港仲裁条款?股权转让是否适用香港仲裁条款,要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转让条件进行比对。一、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性质为更深入阐述股权转让变更手续,...


·找不到借款人债务如何处理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借款或者是无力偿还借款时会隐藏自己的行踪,让债权人找不到他。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找不到借款人债务如何处理呢?债权人如果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回欠款,应怎么提起债务纠纷诉讼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其答案,希望下文的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别人欠钱有借条他不还钱怎么办?
      别人欠钱有借条他不还钱怎么办?别人欠钱有借条他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诉讼。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


·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一、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走在大街上,尤其是大学校园中,随处可见民间借贷的小广告,由于相对银行借贷,手续简便,资金随需随借,获取资金的门槛相对较低,资金使用效率较高,可以即借即还等等优点,民间借贷变得越来越普及,但民间借贷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我们今天为您解读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


·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生活中,您在借款时一般都会约定利息,但仍然有不少人并不清楚该如何去计算利息。对于借出人而言,只有将个人借款利息计算清楚,才能促使当事人正确的履行债务。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呢,也就是说,个人借款利息应该怎样计算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如何计算个人借款...


·个人名义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个人名义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从2001年4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行储蓄实名制。有的人对实名制存款存有这样错误的理解,认为实名制后,以谁的名义存款,存款就会属于谁所有。这种看法是十分片面的,是对《民法典》有关规定的误解而产生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附随义务保密条款内容有哪些?
      附随义务保密条款内容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


·新婚姻法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由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故而为了减少纠纷,夫妻双方一般会在婚姻存续期间就财产分割问题就行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共同财产认定标准的规定,2020《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