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诚信的人来说,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只要依约履行即可。但可惜的是,在现代社会中,不讲诚信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您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有必要注意该注意的事项。那民间借贷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简而言之,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民间借贷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借贷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2、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予以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出借人不能证明其催告情节的,以起诉日为催告日及利息起算日。3、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第2项计息。4、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算。5、民间借贷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6、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
  1、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2、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3、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只有事先签好借贷合同、注意好相关事项,才能有效的避免发生借款纠纷,更能避免亲朋好友之间“撕破脸”。如果您不知道怎么才能写好借款合同,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情况,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
      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一个企业,生产运营各方面都需要资金,所以企业融资,就是一个企业资金的筹集的行为和过程,是一种必备的行为。公司的正常生产需要,组织资金的供应等都是通过向公司的投资人或者债权人筹集资金的。那么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一、融资方式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并且没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


·借贷中可以约定较高利息吗
      借贷中可以约定较高利息吗 一、借贷中可以约定较高利息吗 贷款可以附带利息,但是利息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


·军人欠债不还找谁,可以起诉吗
      军人欠债不还找谁,可以起诉吗?一、军人欠债不还找谁,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和普通欠钱一样处理;先要找到他人,然后起诉他,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欠条、通话记录,有转账记录更好。 二、服役军人欠钱归那个部门管 关键要看欠款的原因和理由,视其情况而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夫妻离异信用卡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离异信用卡债务是共同债务吗?信用卡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的,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现实情况中,个人开通信用卡而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很多,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难免草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


·怎么解决夫妻债务纠纷
      怎么解决夫妻债务纠纷 一、怎么解决夫妻债务纠纷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责任。 其基本特征为: 1、夫妻双方所负债务必须是共同债务。只有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从所...


·网贷欠了两万应该怎么办?
      网贷欠了两万应该怎么办? 现如今,网贷是越来越多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是经常都可以看到大街小巷到处贴满了贷款的广告信息。但是我们却无法辨认真伪,然而还是有很多人跑去贷款,一般额正规贷款是没有风险的,但是网贷是存在很大风险的。那么网贷欠了两万会怎么样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


·办理存款继承公证费用多少
      办理存款继承公证费用多少(一)、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二)、证明合同、协议1、证明经济合同(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 一、什么是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拖欠货款。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


·个人抵押借条范本
      个人抵押借条范本 资金周转不顺的情况下,很多人都需要通过借款来缓解资金紧张的状态,为了保证欠款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清偿,在借款时,债权人通常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那么个人抵押借条范本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个人抵押借条范本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原合伙人,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