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约定民间借贷的利息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中小企业在银行难以贷到款,特别是微小企业,不得不转而求助民间借贷。在金融稀缺十分严重的情况下,高利贷盛行也就不惊奇了。借贷双方到底该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借款双方如果对利息问题没有明确的说法,发生利息纠纷怎么办?看完下面的内容您就知道了。
  一、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二、发生利息纠纷怎么办
  1、借贷双方对约定利率的标准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2、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但是,借款人不按还款期限还款的,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应按《若干意见》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催告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应按《若干意见》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民间借贷中,很容易在利息问题上发生纠纷。有的人在借款协议中没有约定利息,还款时却想要利息了;有的人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这些都很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出借双方一定要知道该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避免发生利息纠纷。另外,上面我们还介绍了发生利息纠纷怎么办,出借双方可以参考一下相关内容,也可以在发生纠纷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的规定是为了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促使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约定时,双方一般都是坚信自己不会违约的,所以不太在意违约金的高低。但当自己确实违约之后,面对高额的违约金却无力承担时应该怎么办呢?下面由我们为你解答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这...


·借条没写保证期怎么确定保证期限
      借条没写保证期怎么确定保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担保人的期限应当自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6个月内。二、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五种情形有哪些?1、超出“保证期...


·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之际职务之便,而挪用国有财产归个人使用,并且此时进行了营利活动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既然构成了犯罪,肯定就要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那现在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久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


·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一、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内容
      每一个罪名其实都是有构成要件的,而在认定的时候其实就要充分考虑到构成要件的内容,在完全符合的情况下,同时又满足了立案标准规定,那才会认定构成犯罪。当然,不同的罪名在犯罪构成上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那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内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叫挪用公款罪挪用...


·夫妻个人债务偿还原则是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偿还原则是什么?夫妻个人债务偿还原则是共同清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这里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是为夫...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虚开抵扣税专用发票罪怎么量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虚开抵扣税专用发票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抵扣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


·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时候,也是要注意对出现诈骗的情况。然而,此时实施了贷款诈骗行为的,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构成此罪,那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是谁?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


·公司债券律师鉴证业务细则是什么?
      公司债券律师鉴证业务细则是什么?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7年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


·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后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后怎么办?1、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2、若胜诉后债务人还是不还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债务人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