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上有写工资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上有写工资吗
  
  承包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装饰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是为了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双方当事人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有的劳动合同可能不会写工资,那么,劳动合同上有写工资吗?下面,本站我们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 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
  
  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
  
  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
  
  第五,工作时间还有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一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即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原则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是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即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企业除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外,其它工作时间制度均需要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没有审批的视为无效。
  
  第六,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第七,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从事普通工作不显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业,比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这些行业,从事像机械类的、海上作业、航空等比较危险的职业,这一点尤为重要。
  
  第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应注意哪些问题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续签的过程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续签。
  
  2、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就业许可证期限已满的外国人劳动合同、已满8年的农民定期轮换工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都不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范畴。
  
  3、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有当然续签的情况。当然续签,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4、特殊工种劳动合同续签不得超过法定期限。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从事矿山井下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如果农民轮换工的原订合同期限不足8年,若合同期满续签合同时,期限不得超过8年。另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广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5、满足特定条件后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第二十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最后特别要注意《劳动法》第 20 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签,这个内容我们已经全部整理出来了,关于劳动合同怎么签,就是要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处于自愿,都对合同订立的内容没有异议,就可以签订,一般的合同可能不会涉及到工资的内容,但是也有一些合同是有的
  
  


·在拆迁诉讼前能做哪些调查工作?
      在拆迁诉讼前能做哪些调查工作?  1. 调查征收项目前置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2. 审查征收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3. 调查征收决定的公告的方式和内容合法性事宜   4. 调查房屋征评估程序的合法性事宜   5. 调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公告,形式...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怎么计算?
      在建筑工地上,很多工人干活是没有休息日的,要连续在一段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这种就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尽管这样,但是其总体工作时间不能太多,和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是一致的。如果延长工作时间,单位要支付加班费。那么,综合工时制加班费怎么计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综合工时制加班费怎...


·劳动合同的中止终止解除有什么区别联系?
       为了更好的保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双方约定的重要凭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因此清楚劳动合同中的各项内容的意义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劳动合同的中止终止解除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处理劳动关系认定中的问题的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环境中常见的关系,因而也得到社会人士的普遍关注。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国家机关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地位。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案件是由于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法院处理劳动关系认定中的问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一、《...


·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规定
      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会通过工作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我们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为我们发放报酬,这种关系叫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受我国劳动法保护的,对劳动者的一切权益都有着相关的规定。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规定?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


·雇佣童工犯法吗?
      现代社会,人力成本越来越高,一些私人企业或个人小作坊出于控制成本的目的,而雇用一些未成年人,即童工为自己工作,以此节约下一定的成本。但这些么人企业的管理者却没有考虑过雇佣童工犯法吗这个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雇佣童工犯法吗? 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童...


·帮人组装加工进口芯片会构成走私吗
      看具体情况来判断:其一、对进口产品进行加工,如果对于包税走私进口的情况知情、并事先进行通谋,则构成为走私犯罪的共犯。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走私。《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因为试用期里面是互相选择的阶段,要是员工觉得在试用期里面自己工作的不开心或不顺心的时候,就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根...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指南 1、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单位支付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