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斗殴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聚众斗殴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是导致人员处于大流动的新的社会转型时期的,因为城市化管理的不断进程,所以导致对大量的流动人口的管理秩序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的,这就导致有些人在遇到矛盾跟纠纷的时候不去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就是无所顾忌的聚众斗殴,解决自己的私人恩怨。并且大多数聚众斗殴的组织者并不了解聚众斗殴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四十一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个以上情形的。
  
  二、聚众斗殴罪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2008年6月25日公通字〔2008〕36号
  
  第三十六条[聚众斗殴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2001年3月9号司法部令第64号
  
  第二条 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
  
  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聚众斗殴案)。
  
  第三条 情节、后果严重的下列案件,列为重大案件:
  
  十人以上聚众斗殴或者聚众斗殴致三名以上罪犯重伤的。
  
  第四条 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下列案件,列为特别重大案件:
  
  案件中一次杀死二名以上罪犯,或者重伤四名以上罪犯,或者杀害监狱警察、武装警察、工人及其家属的。
  
  虽然说聚众斗殴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是在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但是中间长达七年的时间差,是要结合聚众斗殴的具体情形的,可能有些聚众斗殴行为当中的少部分人员只是参与了但是并没有动手,不过结合实际状况,这些人员也并不一定就能够免于刑事责任的。
  
  


·组织境外赌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境外赌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没有组织境外赌博罪,涉嫌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相关规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1解释》”)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2011解释》规定了酌情从严惩处情节,刑辩律师要对这些从严情节的作用有所认识,并研究其中每一个情节的具体辩护思路...


·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刑事犯罪中可能最常见的就是公民利用他人家中或者对自己财物的疏忽而通过盗取的行为获得财物,既然是犯罪就需要结合犯罪所涉及的财产数额来进行适当地制裁,而对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主要就是判断罪犯偷取的财物是否达到了五百元。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什么罪?
      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什么罪?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构成非法采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刑法解释是什么?
      在涉及经济事项的案件审理判决完毕后,司法机关往往会对涉案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这些财产的状态已经固定,除了作出查封、冻结、扣押决定的司法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变卖,那么,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刑法解释是什么呢? 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含...


·贪污罪受贿罪之间有什么不同
      由于法律中将贪污罪受贿罪的犯罪数额、情节以及量刑标准规定的都一样,因此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其实无法准确区分开贪污罪和受贿罪。但要是严格来说的话,贪污罪与受贿罪还是不太一样的,那究竟贪污罪受贿罪之间有哪些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贪污罪受贿罪之间有什么不同比较两罪的不同,需...


·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的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为某种原因撤回起诉的现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回起诉也是需要有法律依据的,不能想撤诉就撤诉。本文主要是为您介绍撤回起诉的主体。那么你知道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通过本文看一下吧。 一、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什么? 刑诉法...


·滋事斗殴拘留一般拘留多少天?
      滋事斗殴拘留一般拘留多少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


·职务侵占罪判缓刑可以吗
      职务侵占罪判缓刑可以吗由于职务侵占罪可以在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因此要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那么还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职务侵占罪是否能够适用缓刑,需要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人、犯罪情节以及量刑情节都符合缓刑适用条...


·非法经营罪300万判几年
      30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涉案金额在300万元,无法偿还,可能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