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由谁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由谁付?
  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修理费和误工费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负担。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三、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车祸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车祸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车祸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 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 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 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车祸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 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车祸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 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 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车祸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 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车祸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车祸技术鉴 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当中的误工费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但是保险公司对相关费用承担的总额有一定的限制,所以也并不一定误工费这一块就一定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有些交通事故当中,主要责任人或多或少自己还是要付出一定的民事赔偿的代价的。
  
  
  


·出车祸60以上有误工费吗
      出车祸60以上有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摩托车交强险的赔偿对象规定有哪些
      摩托车交强险的赔偿对象规定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该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


·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开发商在购房者交付了全部房款之后,需要先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屋交付。对应也有相应的交付义务,那究竟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的义务: 义务一: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医疗费怎么赔偿
      说到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头疼的。而医疗费的赔偿问题,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个重要项目。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 一、医疗费的概念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
      最近,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进行关注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会对这里边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比较感兴趣。那么,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


·无证驾驶出车祸怎么办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这是很多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急于了解的问题,担心自己错过了法律规定的鉴定时间,就无法得到鉴定结果,也就不能向肇事者追究责任。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告诉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一、财产保全复议申请离婚诉讼中提交吗?
      一、财产保全复议申请离婚诉讼中提交吗?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财产保全,并且提交申请书,最早甚至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
      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现在大部分地区的幼儿园,小学都配备了校车,这样可以帮助家长接送孩子。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的校车运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超载情况突出。校车超载会带来事故隐患,直接威胁到儿童的人身健康。那么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


·一、交通事故简易赔偿协议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易赔偿协议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交通事故简易赔偿协议范本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事件的简单概述;甲方对乙方需要赔偿的金额;赔偿金额支付的日期以及形式;需要赔偿金额包含的项目;法律责任的规避;相关违约事项的阐述;双方自愿签署各执一份;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 ...


·小产权房子怎么交易?
      随着我国房价的节节攀升,住房成了老百姓的一个大问题。因此,就催生了小产权房的发展,难以承担高昂的商品房价,转而入手小产权房,成了很多人的选择。但是,小产权房的非合法性也带来了后期转让的问题,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牟取利益。接下来让我们介绍一下小产权房子怎么交易的内容。 一、小产权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