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抚养费每月给一次可以么
  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每月支付一次抚养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其实在涉及到钱的问题上面,法律方面虽然有一定的规定,但是并不会很明确的规定具体的数额,因为不同的家庭里面实际情况不一样,就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计算抚养费的数额。
  
  
  


·协议离婚后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协议离婚后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一、协议离婚后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我国《刑法》对重婚罪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


·夫妻已经分开多少年算自动离婚
      夫妻已经分开多少年算自动离婚 一、分开多少年算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丰富,商业保险在保障的基础上更多的承载了投资的功能,表现在储蓄型、分红型保险。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的,主要包括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很多人会在离婚诉讼中,诉请法院一起解决财产分割纠纷。但是法院做出判决对财产进行处分后,另一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后,一...


·一、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私生子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


·一、夫妻结婚一年彩礼钱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结婚一年彩礼钱离婚怎么办? 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 2、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 3、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


·一、对于重婚行为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一、对于重婚行为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这需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对于“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


·离婚还有给对方抚养的义务吗?
       一、离婚还有给对方抚养的义务吗?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一、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也是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入户的权力。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2023离婚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离婚怎么办 要想满足离婚条件,必须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1、要有能足够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的相关证件证据,例如结婚证或是婚姻登记机关的之类的证明材料。 2、需要准备证明夫妻婚后感情的证据。包括婚后感情好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