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行他项权证取回慢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办银行抵押贷款,会涉及到一个他项权证,现在很多人习惯到大的国有银行办贷款,包括工商银行。办房屋按揭贷款,借款人办好他项权证后,要交给银行保管,等贷款全部还清后,及时回收他项权证并注销,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工行他项权证取回慢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工行他项权证取回慢么?
  1、没有还清贷款前,银行一般不会解除抵押,他项权证就是取回来也没有什么用,在贷款还清后,还必须到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去消除抵押记录。2、如果是一次性代他们偿还贷款,可以在办理消除银行抵押登记的时候就马上办理新的抵押登记。如果银行没有抵押全部,房子的剩余价值部分还可以抵押给你。但具体手续办理需要咨询当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贷款还清之后就可以联系银行拿回相关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他项权证从解压到去房产局注销的有效期为一个月,逾期需再次去银行提交申请。
  二、关于房屋他项权证的规定有哪些?
  1、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2、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3、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4、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综上所述,借款人在工行办理的按揭贷款,清偿贷款后,双方债务关系消失。工行他项权证取回慢快,和银行办事效率有关,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快的话申请次日就可以拿到他项权证。当事人拿到他项权证后,带上房产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手续。这一点非常重要,不能忘记。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该如何补偿员工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该如何补偿员工 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即二十一个月的工资。一般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是人身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并且个人单位应该及时的把员工送往医院治疗,并携带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相关的机构,受到一定的证明材料之后,会下发工伤认定书,那么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


·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入职后,都会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一些不正规的小企业中,双方往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引发劳动争议的时候,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就成为了劳动者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讲一讲。 一、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不论哪种工作都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像法院在审理案件前要先立案并收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债务结局要双方但是人互负债务具有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它的准备工作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一、基础资料收集 1...


·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一、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确认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凭证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确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用人单位剥削劳动者,同时也是为了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当事人双方有据可凭。那么该如何确认劳动关系成立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具体的确认办法,以供您了解。...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1、 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并且核对好证据原件。虽然律师作为代理人可以代为当事人出庭,但是不排除当事人想要在庭审过程中参与辩论或者想要旁听,因此在开庭前最好征询当事人意见,以免开完庭以后当事人对律师有意见。如果当事人不参与庭审,则要事先和当事人联系好...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


·建设工程是一项建设性的事业,在要求上也是高要求的,故而在管理
      建设工程是一项建设性的事业,在要求上也是高要求的,故而在管理上自然是较为的严格,为规范行为,自然会有规定与惩罚。那么,关于建设工程罚款单中罚款金额是多少,大伙是否有相关了解呢,若您未清楚,请您往下阅读,为您献上罚款金额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罚款单中罚款金额是多少 依据【行政法...


·劳动法辞退员工提前30天通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法辞退员工提前30天通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情况进行补偿,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