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医疗方面的问题,除了常见的医疗事故外,还有可能出现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等等,而这些其实都是有一定差异的。那么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呢?而法律上面规定的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分别又是指什么?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告诉你答案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需要法学会的鉴定确认。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如果构成医疗事故,那么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赔偿;如果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却存在医疗过失的话,那么可以按〈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由于医疗事故鉴定被限定在纠纷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的专家和纠纷涉及的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被认为是兄弟之间的鉴定,鉴定专家不需对鉴定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其鉴定的公正性被广泛质疑。医疗过错的鉴定机关没有地域限制,且鉴定人员为法医,鉴定人员对鉴定结果负责,鉴定相对公正,曾经有统计,在不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侵权中,有70%以上被鉴定为医疗过错。之所以出现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分,除了与目前法制现状有关外,很重要的原因与目前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正有直接的联系。由于医疗侵权的特殊性、复杂性,此二元制的现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持续存在。3、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中应当处理好《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间的关系。对于鉴定机关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在审理中有证据能够认定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应当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过错责任的认定,确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4、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在医疗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鉴定,以至重复鉴定。对此,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在诉讼中,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对不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要求对医疗机构的过错以及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5、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与正置的关系。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的规定是举证责任的倒置,但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涉及医方是否有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关于患者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患法律关系,患方是否存在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损失多少等,属于举证责任正置,举证责任在患方。只有患者提供的证据达到《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才予立案受理。经过审理,只有患方对其负有举证责任倒置才有意义。否则,应当依法驳回。在阅读了上述内容之后,您应该知道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了吧,我们主要为您对比了5个方面,相信在看完了后,各位应该可以准确的进行区分。而要是在处理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失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不妨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处理。
  
  
  


·哈尔滨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哈尔滨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一、 哈尔滨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一、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有无本质区别 首先,应该明确医疗纠纷的定义。一般地讲,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 。笔者认为,发生在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和发生在精神病院的...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专家鉴定组成员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


·答辩状医疗纠纷的范本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答辩状医疗纠纷的范本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通常情况下医疗纠纷私下协商不成的都会去法院起诉,在法院起诉的时候难免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答辩状,因此家都想知道在医疗纠纷方面答辩状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也就是答辩状医疗纠纷的范本内容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


·医院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医院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一、医院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


·医疗损害责任的替代责任指的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替代责任指的是什么?在医疗损害事件中,由于第三方的过错导致行为人承担的责任是医疗损害责任的替代责任,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替代责任指的是什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我们就此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做个简单了解。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替代责任表现是什么? 在...


·医疗纠纷申诉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申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申诉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


·医院遇到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合法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诉讼...


·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进行一些高度危险的工作时,受到工伤是有很大可能的一种情况。在受工伤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受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还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我国法律也有相关法规定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