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相关知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调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综上所述,这是我们对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哪些规定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很多时候,劳动者一直都是劳动关系当中的弱势群体,所以法律会对劳动者进行一些特殊的保护,让用人单位不能够随便辞退劳动者,但是也不排除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司法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劳动合同司法鉴定需要多少钱? 国家发改委、司法部2009年9月1日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现在继续执行,现在还没有见到新的标准出台。法院收的是起诉费和案件审理费(也就包括鉴定),收取的费用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财政部等部院文件规定执行。 (一)不超过10万...


·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
      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劳务派遣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要求要签订多长时间呢?最高年限又是多久?由于在劳务派遣关系当中牵扯到三方的利益,因此这也是大众格外关注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一、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


·平时加班怎么算工资
      平时加班支付1.5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时薪不低于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时薪不低于3倍。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


·一、劳动合同解除律师的步骤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律师的步骤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律师需要先由律师和事务所之间协商一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或还没全部履行以前,当事...


·一、健身教练劳动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一、健身教练劳动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保...


·一、务农人员是否有误工费赔偿?
      一、务农人员是否有误工费赔偿? 务农人员是应该得到误工费的赔偿的。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无固定收入务农人员主要根据能否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分为两种情况,对于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则根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乘以误工时间计算误工费;对于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劳动者众多,所以我国法律特别重视劳动者的加班时间,在劳动法中对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加班时间有别于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后的额外劳动,所以,在加班时间的工资普遍高于工作时间。那么,相关法律关于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


·脑液血动手术算不算工伤?
      脑液血动手术算不算工伤? 一、脑液血动手术算不算工伤? 脑出血本身是一种疾病,不是工伤。但是因工作原因摔倒,继而引起疾病的突发,需要大量证据和医学定论证明。脑出血的发病机理常见的有高血压、外力作用。工伤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最重要的是工作原因。一旦发生脑出血类疾病,首先...


·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一、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不一定属于工伤,具体需要当地劳动保障局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去哪做?
      工伤伤残鉴定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要比工伤认定的结果更为精确,最主要的是它将员工受伤的级别进行了分类,现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可以分为十个级别,不同的级别用人单位都是需要支付不同的赔偿金的。在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时候是有专业的鉴定机构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去哪做? 一...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是什么?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十分重要,在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质量验收,只有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工程才能被投入使用。随着人工智能化的发展,现在众多产业都与人工智能结合起来,建筑上也有了智能建筑工程。只能建筑系统同普通的建筑系统一样也有质量验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